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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4) (第1/3页)
谭米雪歪着脑袋回忆了会,好像没有,没有吧? 于瑾给她肯定的答案,我们现在只是朋友,需要分寸的朋友。 谭米雪闻言,心中立刻响起旋律优美的BGM。 今个老百姓啊!真呀嘛真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 小笨蛋快长大了,且行且珍惜吧 PS:今天双十一,评论送五十个红包! 第048章 于瑾曾经做过几年的书呆子、工作狂, 几乎每天大脑都在高速运转,连觉也睡不踏实,等后期终于成功跨越阶级, 她才开始学着享受生活, 且不在乎为此费时费力。 初恋这件事对她而言是个心结, 也算是享受。 虽然预感到她和谭米雪笑脸相对的时间没剩多少, 但于瑾也不想太匆忙了。 好的东西要慢慢品尝,理所应当。 而谭米雪还没摸清楚要怎么追求一个人,从早到晚都处在深思熟虑中, 正和了于瑾的心意。 一天、两天、三天。 一眨眼三天过去了,谭米雪那边竟半点动静也没有, 这让于瑾不禁暗暗犯嘀咕, 猜测着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变故,就在她试图刺探一下情况时, 谭米雪有了动作。 周五早自习, 于瑾一进教室,便在自己书桌上看到了个粉红色的小信封, 那么明晃晃的摆在上面,当然不止她一个人能看到。 此刻在班里的同学都知道她收到了情书,嗅着八卦的气味, 一双双眼睛紧盯着她。 于瑾扫了眼身旁还空着的位置, 颇为淡定从容的将信封拆开,里面是一张粉色的信纸,被仔细的折成了心形, 纯真又漂亮。 欣赏片刻, 于瑾又慢条斯理的将这颗心拆开。 她在班里一向冷着脸,不容人轻易靠近, 即便不少学生好奇之火熊熊燃烧,也不敢上前来打听,甚至不敢斜着眼张望,让于瑾稳稳当当的看完了那封信。 五六百字,大概有小作文那么长,言辞矫情rou麻,还有许多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诗句,一看就是网上东拼西凑来的。 也就最后这句话是出自谭米雪的手。 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情书,不管你喜不喜欢,一定是最后一封情书了,写情书真的太难了。 三天时间就鼓捣出这么点成果,真是让人不敢置信,于瑾也觉得,情书这招很不好,确实应该早点弃用。 她把信纸四四方方的折好,收回到信封里。 没过一会,谭米雪悄无声息的回了教室,一坐到椅子上就问于瑾,怎么样? 实话实说是不怎么样,可为了不打击谭米雪的积极性,于瑾还是带了点笑意道,再接再厉。 谭米雪这三天时间也不仅仅只弄出了一封糟糕透顶的情书,周六我请你看电影去吧。 有那封情书做对比,看电影真是个绝妙的好主意,于瑾假装犹豫了片刻,方才点头同意,得等补完课的。 嗯! 周六上午八点,于瑾准时来了谭家,刚巧碰到正要出门的谭震,谭叔叔好。 哎,小瑾来了。谭震也不是很急着出门,加上这些天一直没能顾上女儿的学习,就站在原地询问了几句。 谭震今年不过四十出头,长的高大挺拔,模样也十分英俊,唯一美中不足是他言行举止偶尔会流露出一种阴柔的气质。 这是好听的说法,难听点说,他转眼珠子时的神态总像个在盘算什么的老女人,这和梁玉生的婆婆mama还不一样,于瑾猜测他小时候应该是扎在勾心斗角的女人堆里长大的,耳濡目染之下难免与之有些相似,也就不怪京城的老爷子看不上他。 于瑾虽然脚还没真正踏进谭家门,但谭家的底细她已经琢磨透了,这会不管面前站着谁,她都能游刃有余的应对。 三言两语打发谭震后,于瑾快步上了二楼,谭米雪蹲在楼梯口等她,真像个在等主人的小狗。 单词都背了吗? 背了,但是没背下来多少 于瑾对谭米雪要求不高,一天能记住十个单词就行,只是谭米雪能力有限,滚瓜烂熟的最多三个,剩下七个都得吭哧吭哧的想。 不过有一点倒是值得称赞,但凡于瑾纠正过的,她基本不会再错。 寺庙。 T、E、M、P、L、E! 行,今天表现挺好,就错了六个,还剩一个小时,把作文写了吧。 看谭米雪的情书就知道,她的文学素养实在不怎么高明,作文总写的驴头不对马嘴,五十满分,撑死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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