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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淘宝去异界 第293节 (第4/5页)
好报纸,从椅子上站起来,换上便服,决定出去走走。每次回来这座城都有新的变化,他还蛮喜欢看到这些变化。 出示假条之后,拉姆斯很顺利地离开了军营,和他一时间出去的人不少,假期难得,他们刚刚打完一场胜仗,而且是有决定意义的一场胜仗,自然而然想要回去见到家人,告诉他们自己的思念,让他们分享自己的荣耀。因为现在“军人”——专指红旗军的军人是一个非常受人敬重,令年轻人向往的职业,既是因为他们强大无敌,又是因为他们堪为道德表率。 敌人看到他们的红旗会胆寒,新行政区的人民看到那道炽红只会心安,而这是在联盟之外的任何地方都不能出现的景象。 曾经有人愤怒质问拉姆斯,咒骂他背叛了自己的阶层,拉姆斯坦然受之,挥手送这位王国贵女上路,只要身上没有太多的罪孽,死亡就远远轮不到她头上。很多贵族说让他们像下等人一样劳作,成日面对泥土和织机,受外邦人盘剥是生不如死,但真正为此“忧郁而死”的人几乎没有——虽然他们很爱把任何病状都说成是因为“心碎了”,不过拉姆斯因为有事曾经去过几次改造农场,他看着在规律的作息,有强度的劳动和食物的折磨之下,那些或者苍白瘦削,或者肥胖过度的贵族“苦不堪言”地变成了体格匀称、手脚有力的农夫,女人则变成了肤色微黑、健步如飞的农妇,文盲率也降到了一个很让人吃惊的数字——他们自己说是因为农场的生活让人缺乏生趣,只能“忍辱负重”的上课听课,读书写字,“给自己找点儿事干”。 所以在与联盟反对者的论战中,有些阴阳怪气的文章就来自改造农场这一类的地方。 虽然创作者努力表达了他们对联盟的不满,但更多的恨意却是向着“软弱无力”“不知抓住时机,借力发展”“沉醉于老旧时光的臭虫们”倾泻,他们痛骂那些畏缩不前的蠢货,明明联盟已经傲慢到在比武中向自己的对手借出武器、盾牌和鞋子,他们还在嚷嚷说怕联盟在空气里下毒,所以结果就是“都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无能至此,不如让联盟统治这个世界算了!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们的稿件会被编辑部选中吧。 拉姆斯沿着街道漫步前行,军营离市区不远,他没穿军服,那副显然来自群山另一边的外表并不会为他招来多少注目。拉姆斯早已适应自己的战友中既有农夫又有贵族,既有兽人又有遗族,还有一些联盟不知道从什么角落里翻出来的少数民族,这座新城的人口构成差不多也有这么杂乱。 毕竟这不是一座自然城,而是一座人造城。自红旗军用能装满一整列火车的高能药把那条山间小道炸成大路,成百上千的红旗教导军、建设人员和行政人员像源源不断的泉水一样注入了这片干涸的土地,荒漠世界的原住民们从惊异畏惧到接受“长得不太一样,但穿制服的都是可信之人”只用了两年。勘探人员说这个地方水源条件较好,适宜农业发展,人们便相信他们的话,将第五行政区的中心城就选在了这儿。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没错。 气温还没升高,早晨的空气还是凉爽的,道旁树的树叶被风吹得哗啦啦响,现在是开闸时间,汩汩的流水淌过水渠,滋润树下的土地,树木后面是一排排的房屋,不知是蔬菜还是果藤的藤蔓爬上院墙,那绿色好像能流淌下来,有些院子的门敞开着,可以看到其中人家的活动,拉姆斯的目光一扫而过,见到的大多是天伦之乐的景象,他对这些画面倒是没有特别的感触,只是觉得有点奇异。 五年前的这些沙漠人过的是什么生活? 无论他们以前的日子如何,现在这些人住在一座很安全的大城里,有宽敞舒适的房屋,享受这座城给他们的一切便利,中西区还未普及的自来水管道已经通到了这座城大多数的家户里,以至于很多已经在这里居住习惯的人对那些还在“誓死抵抗联盟人入侵”的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些神的使者只是想让受苦的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已,是什么样的邪魔才会抗拒进入天堂? 他们的困惑不仅仅是对沙漠地区那些顽抗势力的,也是对报纸上那些联盟的反对者产生的。 如果我说这是联盟有意为之,你们相信吗?拉姆斯心想。 他听到一阵哒哒的蹄声伴随着叽叽喳喳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回头就看到两头沙漠特有的高大骑兽并排拉着一辆大篷车直行而来,差不多有普通马车两倍宽的大篷车上有十几排座位,一大半已经坐了小孩,因为拉姆斯的回头,驾驶座上的女人就向他点点头当做招呼。然后他们越过他,在前方一处停下来,一个男人腋下夹着一个小孩儿三步两步走出院门,把人往车座上一塞,书包往脖子上一挂,再狠狠亲她一口—— “宝贝儿我们晚上见!” “爸爸我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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