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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他和这里不搭。 但他的性子又促使他热爱着这里的一切。 他努力的融入新的生活,和父母也好,和街坊邻里也好,和楼下的阿猫阿狗也好。 他尽可能地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出去,努力变成一个人见人爱的人。 朝扬常年在乡野田间撒野,爬树摘果下池塘捞鱼什么都做,烈日把他的皮肤晒得黝黑,巴掌大的瘦脸上只剩下一对圆炯炯的大眼睛。 杨欣兰没来得及给儿子添置新的衣服,朝扬刚到滨江大院那天,身上穿的是一件几乎洗到褪色的浅蓝色T恤和运动大短裤,衣摆还湮了几笔水彩墨。 而廖星辰白色衬衣加马甲,从头到脚都散发着干净脱俗的气质,朝扬第一眼见到这位楼下邻居,就觉得这个哥哥真好看。 比他路上捡到的白色小野猫都要好看。 朝扬无比想和这个好看的小哥哥亲近,他拿出了自己最喜爱的,珍藏收集多年的奥特曼卡片和他分享,结果对方却和他说他不玩这个,玩什么鬼十六阶的魔方。 朝扬心想,果然城里的孩子和他不一样。 后来廖星辰带朝扬下楼去玩游园,朝扬其实看得出他不耐烦,不喜欢陪他。 但朝扬耐不住好奇心呀,什么都想摸摸什么都想看看,就连主持人手里的铜锣棒槌,他也想去抢下来敲两下。 好在廖星辰只是表现得不耐烦,并没有扔下他,还是陪他逛到了最后。 虽然没帮他拿回那个银河奥特曼,但朝扬觉得这都是小事。比起奥特曼,他更喜欢廖星辰。 搬来院子的第二天,活泼好动的朝扬凭一己之力把整个院子的小朋友都认识了,大家听说他和廖星辰是邻居,都说: “哦,你的那个邻居是个木头人啊,他从来不和我们玩的。” “性格怪得很。” “都不合群,孤僻死了。” “我们都不喜欢他。” 朝扬心想这不行,一个人呆着多孤单啊,他体会过那种感觉,是真的一点儿都不好受。 他不想廖星辰感到孤单,他想要让他有很多很多的朋友,而他要成为他最好的那个朋友。 杨欣兰说西苑有桃子可以摘,朝扬当即召集了一大帮新交的朋友,下楼拉着他的新邻居就往外跑。 朝扬爬上树,给每人都摘了桃子,还特意留了最大最红的那个给廖星辰。 孩童时期的感情很简单也很纯粹,喜欢谁,就会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对方。 在老家,朝扬养那只白色小野猫的时候就是,自己舍不得吃的零食,他都要分下一大半给猫猫吃。 对廖星辰也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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