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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场合还不是会穿高奢。 “他真是太给朋友面子了,今天他是我哥的伴郎你知道吧。”金莺的眼神还没舍得收回来。 “伴郎?” “对,因为女方那边请来的伴娘是她表妹,也是出身书香门第的读书人,说是很有气质很有修养。为了不输给那边,我哥一定要宋秉文去撑门面。” “他答应了?” “为什么不答应,他俩关系那么好。”虽然平日里都站在自己闺蜜这边,但金莺还是不得不说句公道话,“宋秉文其实对自己兄弟还是挺好的。” “我看他是居心不良吧,毕竟伴郎说不定可以跟伴娘发生点儿什么。”江澄子说着忽然想到什么,“对了,宋秉文作为你哥好兄弟,早上怎么不一块跟去接亲的?” 还赖在她房间里蹭了个早餐。 “哦,我问了下,我哥说叫了他,他说他不去了。” “懒死他算了。”江澄子撇了下嘴,理直气壮,“我是因为起不来,他是有什么理由不去?” 第6章 胸花 要不亲一个? 主舞台上。 宋秉文和金驰站在一起。两人都着装正式,英姿挺拔。 “不够意思啊,接亲都不陪兄弟去。”金驰口里埋怨着,想想他的性子,又问,“嫌太吵了?” “不是,被鬼缠住了,走不了。”宋秉文神色清淡地理着袖扣。 “鬼??什么鬼?” “醉鬼。” 金驰反应过来,他听金莺说昨晚江澄子喝醉了。他哟了一声,神色暧昧地拍了下宋秉文的肩膀:“你不是说不感兴趣么?还这么关心人家。” “是我送到酒店的,总得负责到底。” 金驰微愣:“你送的?昨天你不是回实验室了么?怎么,那几位大小姐把你找来救急的?” “嗯。” 金驰笑了笑,也不再责怪他。自家这兄弟品行他也了解,责任心强,哪怕不是江澄子,只要他接手了,就会管到底。 也够难为他了,昨晚这么劳苦奔波。 早知道最后要被叫来酒吧当工具人,还不如一开始就别去实验室。 说起来他是真佩服宋秉文。 跟他们金家做金银玉器生意一夜起家不同,宋家在生物制药业这一行的渊源差不多可以追溯到清朝。 历史久远,根基稳固。 到宋父接手的时候,已经形成了从研发、到生产、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虽然总部设在华城,但分部和店面在全国星罗棋布,早已积累了厚实的家底。 可以说,宋秉文就是躺在祖产上,花利息都花不完。他完全可以像这个圈子的其他公子哥一样,靠家族信托吃喝玩乐一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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