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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时候那么有正义感了?”他笑着反问道。头顶的镭射灯太闪,我压根就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因为她撬过我的人啊,我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随口编了一个理由。 “你是想让我当你男朋友吧?”凌卫邑突然问了这么一句,还将脸凑近了我,害我差点失态。我直接就给了他一掌,警告他不要太自恋。他喝下了杯中的金汤力,轻轻地说了一句“done”。 我当时开心得都快飞起来了。然而他帮我报复了前女友以后,很自然就疏远了我,就像完成什么使命似的。我很失落,以前失恋要喝两三天酒才走出悲伤,现在喝足一两个星期,心里还是很憋屈。 他很快又交了新女友,虽然表现出你侬我侬的样子,但实际上却没有多少真爱的成分。我就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看看他到底要演到什么时候。等他不需要再演的时候,我再找他。 我万万没想到,我被何起红截胡了。 凌卫邑挑的都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女孩子,唯独她是吃可恶多长大的。 她顶多就是6分的长相,先天不足后天还失调,不怎么注重保养,还经常熬夜和做粗活。人倒是不坏,也没刻意跟我抢东西,只会为了她的砖雕跟我做交易。我也不知道凌卫邑喜欢她什么,难道是广告天赋?总之他就很迷她。虽然他的借口想得很好,说跟她在一起是为了凌云和凌峰的事业,但喜欢这东西是藏不住的,尤其是我这么喜欢他,所以对他的喜欢尤为敏感。 可惜何起红喜欢的是凌云皓,对他的示好一点都不上心。我有一次特别生气,因为在凌云看到他跟何起红搭讪,他半开玩笑地对何起红说道:“你要不摸一下我的头发?我的头发才叫发质好。” 他怎么可以诱导她去摸头?难道是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吗?那为什么找她不找我?最气人的是,何起红很嫌弃地拨开了他的脸,让他别妨碍自己工作。他笑得很开心,被拒绝了还吹着口哨为她泡咖啡。 真的气死我了,狗男人。 叶倾市(四) 这狗男人真是越来越让我难过了。 明明服装线才启动不久,为了跟程修宇较劲,又斥巨资开了一家不知所谓的“饮料”店,这糟糕的店名还是何起红随口起的。我真的好想跟他说一句,你这人好像一条狗啊。 他挤走了凌云皓,又挤走了程修宇,越来越肆无忌惮地在何起红面前展示自己的能力。我却替他担心,怕他得意忘形,非但没法完成他的夙愿,反而暴露了自己的原形。那个谨小慎微的他像是被恋爱冲昏了头脑,我担心他迟早会出事。 果然,他出事了,比我预料的还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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