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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以为你还在喜欢他。你知道吗,那天你喝醉了,一直跟我说你喜欢程修宇,所以我才决定放手。但现在程修宇这么对你,我忍不了。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我必须跟你说明情况。”凌云皓一想起她灌自己喝白酒的情形,便觉得又心酸又好笑。像他这种从小就浸yin在酒场里的人来说,从来就只有灌醉别人的份,她这么点分量充其量就是饭前小酌,倒将她自己弄醉了。那时的她拿起瓶子喝了一大口,像是终于攒足了勇气:“凌云皓,你喜欢我吗?” 他当时的回答是,如果我做了什么让你误会的话,很抱歉。 “如果你不喜欢我,那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地救我?” 喜欢是什么?喜欢对我而言只是软肋而已。从小到大我都在培养一种能力,那就是再喜欢,都要将这份感情隐藏好,保护好,不然很容易被摧毁。 但是她跟Selma Wang不同,我不想隐藏,我不想远远看着她,护她安好。我任性地想留她在身边,言行举止也开始变得幼稚,会关注她的朋友圈,知道她喜欢喝哪家的奶茶。但我不会去送给她,不想表露得太明显,所以会自己一个人去喝,尽管我最讨厌反式脂肪酸。我喝完甚至还想发信息告诉她这杯奶茶里面有多少颗珍珠。 真是疯了,完全影响我的行为和判断了,我也总算明白凌龙左为什么那么讨厌婚姻和爱情了。 但我没法控制我自己。但凡看到一个美丽的夜空,我都想让她陪我一起看。她没有抬头看,那真是星星的损失。 只要一想到她会离我越来越远,我又会想,凌云的一切真的有那么重要吗?这世间一切的奖赏,又有多少能比得上她呢? 没有的。凡事都得权衡利弊,唯独她不用放到天平上,我也知道她的分量。 可我现在进退维谷。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一直迟迟无法解决,我也不知道谁一直躲在暗处使坏,只得小心翼翼,见招拆招。我是一个连自己都没照顾好的人,又谈什么照顾和保护别人呢? 于是我给了她一个违心的解释:“因为你是《新婚周记》的主角,如果不能保证你的安全,就会失去很多品牌宣传的机会。” “我想跟你解除合约,我不想再拍《新婚周记》了。” “好,我现在就销毁合同。” “你是说你想继续拍摄是吗?” “你说你想继续拍摄吗?你说你不想丢掉品牌合作机会对吗?” 我能听懂,你后悔了,所以无视了我那句“现在就销毁合同”,因为这就意味着我们之间唯一的羁绊也没有了。你是喜欢我的,我以为你是喜欢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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