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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还是买吧,租回来的没有归属感。”程修宇虽然隐藏了价格,但她心里早就有数,知道这对于他来说是个挺大的负担,于是劝说道:“大隐才刚刚开业,肯定有很多地方需要用钱,咱们还是先缓一缓,等稳定下来以后,我跟你一人一半买下来好不好?” “不,我刚刚得到了两笔融资,这钱是绰绰有余的。而且我怎么能够让你掏钱呢?你的钱就应该花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程修宇拒绝了她的建议,不想再让她纠结钱的事情,于是换了个话题:“你觉得屋子里还缺点什么?我过会就帮你买。” “好像也没缺什么,家具餐具什么的都有,应该不需要再买什么了……”何起红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他的决定太仓促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被凌卫邑刺激到了,觉得他在你面前耀武扬威,盛气凌人,所以才急于在他面前展示财力。我始终觉得这没有可比性,因为他是因为祖上积德,所以才会有那么大的公司和咖啡店。而你是……白手起家,在我看来,你比他厉害多了。” 她说“白手起家”的时候有点磕巴,因为她想起了他和金静的过往,又觉得他走了捷径,心中五味杂陈。程修宇半晌没说话,最后才缓缓说了一句:“其实,我只是想跟你有一个家。” 不懂就要吠(十二) 何起红特意将水温调低了几度,好让偏冷的水花刺激她的大脑,让她时刻保持清醒。她突然发现,她不是担心程修宇买了房以后缺少流动资金,而是担心一旦买了房子,她慢慢就有了归属感。 这个人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还是只是用来逃避现实而已。 尽管她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程修宇才是眼下最合适的人选。她已经习惯跟别人说,程修宇就是她唯一的选择。可当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不得不直面自己的内心。她的余光所及,依然是凌云皓。他站在人群之中,却又在人群之外,她虽不敢明目张胆地望向他,但她一眼就能发现他。他还让人带了两个很丑的酒桶送给凌卫邑,凌卫邑开玩笑说他在暗讽自己是饭桶,他却一声不吭地给凌卫邑倒酒,酒的质量让凌卫邑赞口不绝:“果然很好喝。刚才我就是在开玩笑,我一看这桶就知道是好酒。这些都是高温灼烧下出现的裂痕和破损,酒里的水分蒸发了,酒的口感就更馥郁了。就像电影里的硬汉,毋须多言,身上的伤疤就是他的勋章。” “好久没一起喝过酒了。”凌云皓无视身后一群被阻拦的记者,跟着凌卫邑上了三楼。尽管记者们在耳边喋喋不休,但她还是专注地听着他们的对话,然后对记者们答非所问。但她仅仅只听到了这些无关紧要的寒暄话,他们在三楼说的话她不可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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