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一百三十一章 感触光荣,一枪狙杀 (第3/3页)
已经控制了全城,城里还有零星的枪响,但已经无关大局。 以有备击无备,革命军的人马不仅有了实战经验,而且装备也胜过了巡防营。再加上队伍里配备手枪的也较多,在狭窄的街道战中,连射对单发,正好能发挥威力。而巡防营的人马却还未经历过如此激烈的战斗的考验,仓惶之下,此战的结果用脚想都能想出来。 枪声还未停歇,秋瑾便随着救护队踩着尸体和血渍进了县城。搜寻、救治伤员,她们在四下的枪声中紧张地忙碌着。 街道上一片狼籍,血渍残肢随处可见,厮杀之地惨烈而血腥。巡防营清兵的尸体在一片狭小的区域内交错叠放着,以至于让人没有地方下脚。 秋瑾的目光突然停在了一具遗体上,这个小战士胸前有两处弹孔,双目圆睁,手中还死死握着一杆长枪。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牺牲在了革命的战场上,秋瑾蹲下身子,轻轻合上烈士的眼睛。这是那个十天前给她登记的小文书,她甚至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这就是革命,不光有激情四射的鼓与呼,还有光荣勇敢的献身。秋瑾知道,这以后的日子里,这种悲伤和痛苦将会不断的出现。满腔热血消失之后,剩下的就只有悲伤和痛苦的回忆。但她已经下定了决心,她要加入复兴会,她要做民族祭坛上的一员,就象这个年轻的战士。 但战争不需要眼泪,特别是对于正规部队。不是冷酷无情,而是见惯了生死的他们,已经是一副钢铁的心肠,只会有短暂的伤感,并且会很快把悲痛化成仇恨,在战场上尽情地发泄给敌人。战争中的任何部队都差不多如此,没有整天愁眉苦脸、哭哭啼啼的军人和队伍。 不断有士兵端着枪、挺着刺刀从身旁大步跑过,奔向战场,奔向枪声最激烈的地方。 秋瑾将烈士的遗体拖到路旁,轻轻合上他的双眼,转身奔向前方。只是眼睛发酸,视线有些模糊,只有革命军战士系的红巾象火焰般闪动,引领着她的脚步,前进,前进! …………… 外面的喧嚣、吵闹似乎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对阿猫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此时,他以一种十分舒服的姿势坐在地上,虽然这个阁楼狭小而肮脏,但他不在意。经历加锻炼,使他处在任何环境中,都有很好的适应能力。 他将双手的手指伸直,掌心向着自己,凝视着手掌和手指,研究着纹路。手指屈伸着,一点滞碍的感觉也没有,让他感到满意。 楼下的梆子声急促起来,象是买卖人焦躁的敲击。阿猫翻身而起,用手挪开倚在墙上的一块木板,出现了一个可供枪口伸出去的孔洞。慢慢将枪口伸出去,阿猫略微俯身向前,将眼睛凑在瞄准镜上。通过瞄准镜,他看到了对面三百米外的总督衙署。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开道的铜锣声似乎都能听见,在旗兵和衙役的护卫下,新任广州将军景澧的官轿出现在瞄准镜的视野中。 阿猫双手把得很稳,从瞄准镜中看出去,“十”字的交叉在缓缓移动,寻找着目标。 落轿,走出,景澧很威严地扫视了一下周围,不紧不慢地迈步上了台阶。他是满人,他是广州将军,即便是总督张人骏也要敬他三分。 阿猫屏住呼吸,轻轻扣动了板机,步枪轻轻后座了一下,子弹已经飞了出去,带着热量钻进了景澧的后背,经过处理的子弹在这个家伙的体内失衡翻滚,搅碎了他的内脏器官。 阿猫迅速后退,将木板重新挡好,把活动枪托拉下来,和枪身一起放进了旁边的箱子中,然后合上箱盖,提着箱子,快步走了出去,下了阁楼。 面对等候接应的会员,阿猫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将手中的箱子递了过去,转身快步出了院门,七拐八拐,消失在广州城的小巷之中。 没错,他现在就是陈胜,就是复兴会第一杀手,他射出一枪,击中目标,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