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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小偷翻墙进来,指不定要让学生们损失多少。 秉着这点儿信念,方叔也不管这身老骨头了,抄起电棍就是上去撵人。 得亏云昭体重轻,翻墙还算轻松,刚蹦到校园外的另一面的墙根下,方叔就撵了过来。 后来回忆起当晚疯狂的所作所为,云昭可算明白了那是什么感觉。 单纯的叛逆。 进入青春期,男生女生都有宣扬自己个性的方式,有的是跟父母吵架,有的则是把这股劲儿用在别处。 对一个平时里一心学习的女孩来说,陪朋友军训期间翻墙居然还挺快乐的。 少年时代么,总不至于完全是一潭死水。 也还好方叔没看清楚她们的脸,要是瞧见了,云昭觉得那回跟着褚澜川回校走走肯定得被他老人家念叨,还算留了个好印象。 “昭昭,快走——”蒋巧拉着她的手,狂奔几条街往附近的中心商场跑。 华灯初上,夜风贯耳。 月光流淌成河,洒满一地银辉。 少女肆意奔跑,尽头是想见的人。 年少轻狂,不疯一次怎么行? 中心商场每晚都会人山人海,若遇上演出,就会里三层外三岑围的走不动路。 今晚上是宋遇南的主场,他勾着一双桃花眼,白衬衫稍显宽松,手腕很不相宜地戴了串佛珠。 毫无疑问,比起天边远远的月亮,蒋巧还是觉得宋遇南是此刻最闪耀的存在。 宋遇南轻轻拨动着吉他的琴弦,很轻的一个音,但很快让人群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 “今晚上第一首歌,献给来我演出的一个朋友。”他嗓音偏冷,是天生适合唱歌的嗓音,如淙淙流水饱含情意。 蒋巧心跳加速的厉害,万千世界,眼里只能看见侧过头朝她说这些话的少年。 “蒋巧,谢谢你的鼓励。”他握着麦,接着弹下这首歌的前奏。 整个过程里,云昭当个电灯泡也当的挺开心。 演出结束后,蒋巧眼巴巴地过去找宋遇南讲话,云昭识趣地避了避,掏出身上的零钱准备去商店买个香草味的可爱多。 冰淇淋刚吃没两口,她就听见了耳侧幽幽的声音:“这个口味的好吃吗?” 居然是褚澜川。 他刚从警局办完案子,换下便服,气质柔和不少,就是盯着她的眼神太过骇人。 “哥、哥哥——”云昭简直欲哭无泪,啃着的冰淇淋顿时不美味了。 她现在就是喊天王老子就没用啊。 小姑娘那装载着数学奥秘的脑子就不明白了,每次做什么坏事儿,非得翻次车,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被褚澜川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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