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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总有时效性,只不过孟新辞这份炙热保存期太长。 长到他现在都想把自己这份喜欢毫无保留地呈给万均修,请他看看自己这颗只为他跳动的心。 趁着还在保存期限,孟新辞想再试一次,至少不要辜负自己。 他掏出手机来,自认没出息又给万均修打了个电话。 电话接通前,他又无声地笑了好几次。 万均修,你快哄哄我,一次也行,只要你哄哄我,我就还是你最可爱听话的小孩。 要是你这次还是这样,还是不要我,那你再也别来打扰我了。 电话接通后,孟新辞又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对着电话上万均修的名字发愣。 万均修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却又有好多话想说。 过了半晌,他才开口说话:“新辞今天不忙吗?” 声音还是和以前一样温和得像一壶温水,劈头盖脸地浇灌在孟新辞身上。 这一句话,反倒给人的感觉是孟新辞太忙,所以万均修才没有打电话来。 倒成了孟新辞的不是,万均修反而体贴又懂事。 他哑口无言,只能干巴巴地回答:“要转组了,他们都回上海了。” “那你呢?为什么没跟他们回去?” 万均修佝偻着身子,几乎整个上半身都趴在餐桌上。 从两个多月前孟新辞气鼓鼓地离开后,他的心一直都不太平静。 最先是恐惧,恐惧自己老得快,恐惧自己正直青年,却好像已经不剩多少时日。 这种恐惧不算平白无故,而是日积月累。他自己很清楚自己身体到底如何,刚瘫痪的时候,很虚弱,几乎没办法复健和自理。 后面,可以自理了,又仗着自己年轻,不想麻烦别人所以很多事情明明不行,却又一个劲儿地在逞强。尤其是把小孩带回家后,万均修就更顾不上自己身体。 从那次病了后,万均修明显感觉到自己身体大不如前,好像三十岁是道坎儿,那头是还能逞强,迈过了这道坎就变成了只能认命。 瘫痪时间长了,会骨质疏松,放在他腿上的书变得比以前少很多,只能多搬两趟。 痉挛倒是比以前发作的次数少了很多,但这样就证明他的肌rou已经萎缩得差不多,他的身体已经不再挣扎,主动放弃了万均修。 这样一来,手臂抬高需要更多的力气,花了更多的力气就更容易疲倦。 只是他不承认罢了,并不是这些事情都是孟新辞发现那根白头发开始爆发出来的。 就好比今天的背痛,也不是因为最近心神不宁而摔了一跤。 这些年来因为体力不支他摔跤已经是常事,哪是什么心神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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