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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黑得差不多了,她今日的晚饭是地瓜粥配水煮地瓜叶,撒了一点点盐那种。 外边,星河璀璨。 陈晓芸在自己床上躺下后,沉思,震惊于他们在那里抓了半天的鱼,居然真的什么都没干? 为什么不干脆烤个鱼吃一下? 唯一的收获只有他们的裤脚都湿了。 陈晓芸摸了摸自己仿佛什么都没有吃的肚子,安慰自己,浪费的时间就是美好的时间。 而沈裴余回去之后,蹭了别人的油灯,写了一篇大学生日记——关于和晓芸师姐抓鱼事记。 抠抠搜搜的,他写了五百字流水账。 他甚为满意。 如果让陈晓芸知道,陈晓芸必定是不满意的。 陈晓芸在第四天就把论文完成得差不多了,还差最后的三百字。 她一直没有写完,怕只有她一个人回去,把沈裴余永远留在这里当知青了。 听起来,怪像谋杀了别人儿子似的。 于是,陈晓芸每天都督促沈裴余,偶尔摸鱼跟别人聊聊天。 这里虽然无聊,倒很有田野之趣,空气足够新鲜。 平时,他们两个都有需要负责的工作,农活越干越好,插秧喂猪割草,样样拿手。 有时候,她在怀疑,自己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为何需要如此遵守规则。 干什么农活,继续偷溜去小溪旁边抓鱼,去山上摘花不好吗? 或者挖个地瓜烤一烤也是极其好玩的。 实在不行,她想去城里看一看,看看六十年代的城市。但她没有车,也没有牛,跑不了。 这种日子没有想象中的有意思。这时候就不得不佩服那些在村里待一辈子的知青了。 沈裴余也是很认真地在写。然而,他的天赋就摆在那里了。 他写物理报告应该更得心应手一些。 ——至于写关于某首诗歌的论文。 他把诗看出花,也没能下笔如有神。 这日,陈晓芸帮他把笔记本上,他写的每个字都数了数。 一共过去了七天,他总共写了3000来字。 陈晓芸忍住想打他的冲动,提议道:“要不,干脆我念一行,你写一行?” “这样好吗?” “好的呀。” 沈裴余半推半就下同意了。 然后,陈晓芸念一句,他写一句。 他写的每一句都在他落笔后消失了。 陈晓芸:“……” 沈裴余:“……” 看来,投机取巧是不可行的。 陈晓芸只能让他继续努力。 这里不像联大生活丰富,也没有古色古香的风景和文化,是淳朴乡村,蚊子特别多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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