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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比起地痞无赖,这个只活在黑暗里的魔物还真不一定比得几个人类。 阿什蒙从来就没吃过这种亏,干脆暗地里解决了几个。 那些在馆外吟唱的,见身边人少了,反而开心,半点不知警醒。 到了此时此刻,那些原本写在纸上的传闻,阿什蒙才算是真得深有体会了,一群求偶的花孔雀! “写得不错。” 不是“玲珑骰子安红豆”的温婉含蓄,反而是另一种大胆的奔放,恨不得将心中炽烈的爱意一股脑全都交出来,直接叫喊着夸耀,丝毫不知掩饰地剖白相见一刻的情愫。 他们在诗里直说,倘若某一日葡萄染杯酒泛红,身边一定要他来相依相偎。 夸张又离奇的比喻,搜肠刮肚地许诺,唱着唱着又因为身旁的人言语更动人,抡起不知道哪里淘来的琴就揍上去。 “一群莽野村夫!”阿什蒙怒骂起来,试图避开他完全没有一点儿文学天赋的事实。 眼睛却滴溜溜往治鸟那边瞥去。 其实他也写了一封,就藏在这几张交给他的歌词里。才华与艺术是游荡的神明,不属于任何一个阵营,只是黑暗寄宿者们都嫌弃矫情,有什么事不能靠打架和钱财解决呢? 就到用时方恨少来! 可它这份期待是注定不会有回应的,治鸟一篇篇看了,有的读出来、反反复复,有的干脆只瞄两眼,就放在一旁。 从前在楼中,jiejie们甚至会聚在一起分享,说哪个哪个写得狗屁不通,看都不看就交给后厨烧火,又有哪一个文藻堆砌,看起来倍感眼花缭乱,可不敢读下去。 那时候他收到的诗最多,新晋的状元郎不小心瞧见,便拿“楼藏五车函”来打趣,发誓以后赠诗,一定当面读出来,不然埋在一堆信笺里,怕他看倦。 从来没有谁是怀着“花魁一定会回应”的想法才写下那些诗的,做这些事,只是图着自己做时的开心而已,那份书写时怀揣着期待与喜悦的心情才是由花魁赐予的礼物。 或许过上几天、过去几年,偶然翻开那些遗忘的造作,还能想起往日稚嫩的心思与一时的轻狂。 “这不正是你要的吗?”治鸟半分不理睬阿什蒙的忧愁,“将我锁在这里。” 如今治鸟算是被完完全全囚禁起来了,虽说是他自己入瓮,具体情节也跟斐瑞脑补出来的大有出入。阿什蒙固执地要求他同它一起坠入暗神的怀抱,偷偷在饭食中藏进秽兽的rou,给他的金发扎上缀有猩红宝石的发带。 像是完全抛弃了原本的冷清素净,阿什蒙用最华美的方式装扮他。 穷奢极欲或许能够概括一二。 这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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