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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节 (第2/2页)
懂非懂的打算,刻意地疼爱这个女孩,更没有让周起小王子的自尊心受挫地要求他去讨好这个小女孩——换而言之, 那时候小周起和爸爸的关系是很好的。 所以周起在那篇作文里写“我的理想是,成为像爸爸那样伟大的导演!” 这篇作文可把周老爷子高兴坏了。 那个周末,周老爷子送了他以前他在文工团当跑腿时买的笔记本。 “这种金边笔记本当年可时髦了, 咱们班子里那些有钱的少爷小姐们人手一个。我当年也想买一个,但这笔记本贵呀,我一个临时工,薪水还不够我地下室的房租。都是后来我好不容易跟了团里一个剧组,分红拿到红包时,才咬牙买下来的——买了也没舍得用。” 周老爷子呵呵笑着。 “笔都不敢往上放,到头来,还是觉得我那一毛钱一个的黄皮工作笔记本好使,敢大着胆子往上写。所以这个笔记本后来就被我供起来了,盯着它就能想起以前的苦日子,就有动力去奋斗。” “现在爸爸把它送给你。记住,成为导演的第一步,是想象力。” 锦衣玉食的周起小少爷完全理解不了父亲以前经历过的苦日子。 他也不爱听他爸说这些事。 他只模模糊糊感受到,这个笔记本很重要。 不过它实在是太土了。 周起最终让它变成了自己的日记本。 一个只在他爸眼皮子下面使一使,方便周起得到父亲的表扬,却绝不带去学校,免得被同学们嘲笑过时的笔记本。 *** 周起打开笔记本。 第一页,就是一篇稚嫩的小作文。 “4月17日,星期三,晴。” 周起甚至给他的小作文加了一个标题。 叫《我的朋友》。 写的内容却是: “我最讨厌简蔻了。她就只知道讨好大人,打我小报告,讨厌死她了,爸爸mama就知道表扬她,切,成ji好了不起啊!大家都只会围着她,而我不会,我才不会和她当好朋友!” 那时候小周起应该还不知道成绩的“绩”怎么写,所以用拼音代替了。 周起想,简蔻刚刚出现在他童年中的前半年,他和她的确是朋友。 他也的确想和她成为好朋友,否则又怎么会在日记第一篇,用《我的朋友》来描写一个不是他朋友的小女孩呢。 可讨厌也是真的讨厌。 那种讨厌,应该更倾向于嫉妒和不安。 嫉妒她得到了他爸爸mama的偏心。 嫉妒她的好成绩,好人缘,并且敏锐地从中嗅出了一种让他觉得他和简蔻不平等的不安。 “8月20日,星期六,晴。 《海边游记》 简蔻太讨厌了,她竟然让我帮她穿鞋子! 我又不是她的用人!平什么啊!” 依然是错别字漫天飞的一篇日记。 周起有些想笑。 其实多少还记得,小简蔻当时是被海蜇一类的东西给蛰了。 倒不是真的让他帮忙穿鞋子,就是抽抽搭搭的时候,很自然地抬了一下脚。 周起的笑只是稍稍浮现一下,就收敛了。 他当然没有帮她穿鞋子。 不但没帮忙,还倍觉屈辱地推了她一把。 小简蔻坐在地上,太错愕了,以至于忘了哭。 她看着他,眼睛圆滚滚的,像一只小奶猫。 周起继续往后翻。 他写日记其实并不勤快。 说是日记,实际上只有情绪来了,才会往上面记上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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