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新娘[七零]_第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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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 (第2/3页)

家给孝敬,又不是亲大姨,说白了就是个小妈的亲戚而已。”听到小妈几个字,苏爱华的嘴角抽了抽,赵曼怎么连这个都跟人讲啊。

    “看什么看,再不走我们就要赶人了啊。”

    苏爱华看见知青点的人已经很不友善的要拖着竹竿子真的来赶人了,扭头就往外面跑,一边走一边看着坐在小板凳上面懒洋洋正在摘豆角的赵曼又在翻白眼了,气不打一处来。

    啊啊啊啊,真是气死人了!

    当然叫不动了,原主确实是一个听话的傻白甜,但是谁让那一次赵曼洗衣的时候落水,两人的灵魂在失控隧道里面打了个转,她已经不是原本那个叫赵曼的小姑娘了。

    现在的赵曼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社畜,加班猝死以后来到了一本年代文里,独生子女,父母又是公职人员。

    听起来超级牛逼对不对,可惜原主就是个炮灰。

    原主出生于六十年代,在家里是最小的女孩子,作为家里有五个哥哥一共六个孩子的大家庭,这个最小的小姑娘,却顶替了哥哥的名额,来农村插队的知青。

    父亲赵传炯是一个纺织厂的主任,跟原配只生了赵曼一个孩子,后来渣爹跟同单位的方曼丽好上了,到了六十年代中期,原主的母亲突然在家里消失,原主也成为可怜没娘的孩子。

    要说这个方曼丽也是有本事的,她原本也只是纺织厂的勤杂工,因为勾搭上了赵父,不仅编制解决了,最后入主东宫,顺便把自己跟前夫的五个儿子带到赵家让赵传炯这个冤大头养活。

    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家里有方曼丽做主,渣爹就不太能说得上话,就连最后家里要派人下乡插队,都报得是赵曼的名额,当时还不到十二岁,后娘又使了点手段,谎报了年龄才让她下乡。

    原本赵家的那几个小伙也要下乡去的,结果方曼丽找了点关系就免了。

    最后原主被派到了方曼丽的老家插队。

    在赵父看来,方曼丽真的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后娘,当然傻白甜也信了。

    刚开始赵曼真以为自己到了乡下可以放飞自我爱自由,却不想到了农村以后不仅要上工,还被方秀丽一家当成童工一样的使唤,队里的活干完以后还要去帮着干家务活,为了儿子的前程,方秀丽甚至打算把原主送上一个四十多岁的领导的床。

    按照书中的剧情,苏爱华过来叫她,就是打算给那位领导相看相看的。

    可怜原主才十六岁,就这样被人糟蹋了。

    当然,现在这个赵曼肯定不会走上原主的老路,要她做家务什么的是绝对不可能,她自己懒的腰都懒得伸,能不做就尽量不做事。

    赶走了苏爱华,赵曼转身进了厨房,知青点的厨房不大,在旁边支了个小屋子,里面小到只能容忍一个人进去,所以平时除了做饭的人,其他人根本不会进来,瞅准了一个四下无人的机会,她从空间里面掏出来一小锅油,以极快的速度铲了一锅铲油出来。

    这一系列的动作驾轻就熟,她也不是第一次做了,处理完油以后,赵曼再飞速的把油藏了起来。

    这坛子油就是她在系统商店买来的,没错这就是所谓的穿越者的金手指。

    那些知青,也没吃过啥好东西,一大锅豆角里面稍微掺点货,谁能吃出来?

    赵曼穿越到这个世界以后发现,通过劳动,系统可以给她一定的金额,比如说她现在做的是农民,一天的收入就是五十块,这些钱不能提现,只能在系统商店购买东西,而且是在同等环境下购买,比如说现在她身处的是农村,她的系统商店相当于四十年后农村小卖部,里面除了八宝粥,方便面,香烟,还有的就是一些快要过期的物品。

    这些东西都是七十年代没有的,哪怕她想提一点东西出来卖,也怕被人当成“投机倒把”给打死,所以她只能偷偷摸摸去享受。

    也就是说,如果她想兑换高阶一点的东西,就必须去大一点的城市生活,为了不天天吃盗版火腿肠临期八宝粥,她试着在县城里面兑换物品,物资的种类就齐全很多,但是吧,县城也没有她心心念念的防晒霜。

    为了防晒霜,她以后也要去大城市里面生活呢。

    这个金手指也有不足,需要用劳动来兑换金额,干的活越累或者技术含量越高,兑换的金额也越多。

    呔~

    对于懒癌末期的人来说,这个设定简直丧心病狂!

    第2章

    赵曼此人,又宅又懒,又懒又馋,吃了十几年的外卖 食堂,没想到也有自己做饭的这一天。

    现在她可是别人眼里的精通厨艺曼。

    豆角煮起来很快,主要是加了点油,味道当然比平常要好。

    懒人版做法,起锅烧油,放入豆角,放入盐巴,搅一搅,放水焖一焖,只要没焖糊,咱们还是好朋友。

    因为加了油,这样做起来没有难度,随便烧烧就好吃,油是系统商店里面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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