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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第2/2页)
乌嘟嘟的血,撕心裂肺尖叫起来。 宋广闻收了还在冒烟的手|枪,面无表情的颔首,示意下人把没了半边脑袋的死人拖下去。 绵延的血迹留在了堂中青石上,蜿蜒渗进地砖的缝隙里,成了一道道血淋淋的沟壑。 “你杀人了。”丁绍芸浑身瘫软,跌坐在椅子上。 她已经全然不记得刚刚要问些什么,只能喃喃复述道,“你杀人了。” 宋广闻淡声说: “心甘情愿当人家的狗,迟早有替主子尽忠的一天。收昧良心的钱,早死早超生。” 女人半点没有要接话的意思。 看见死人是一回事,眼见着杀人又是另外一回事。 恐惧过于沉重,以至于宋广闻再开口时,话音都听起来飘飘忽忽,当不得真。 “你也别疑心了,枪手说的都是实话。他口里的赵大人,是赵青函的爹。赵青函也许爱你,但他家里人想你死。世道乱,流弹打中一个买办的女儿,估摸也赖不到赵老爷子身上。你若是死了,赵青函最多哭两天,就把你抛在脑后,总不至于殉情去——” “你说死的那奴才是狗。”丁绍芸突然从混沌中抬头,怔怔的打断了男人的演说,“那我是什么?” 宋二爷正絮絮讲道理,原以为女人会顺着自己的话想下去,一时被这没头没脑的问题考住了。 他望向丁绍芸,眼神里难得流露出迟疑。 “我话都没问完,就眼睁睁看你杀死他,岂不是连狗都不如?”丁绍芸的声音有些怆然。 “我不动手,他也活不到明日,赵老爷子岂是好相于的。”宋广闻顿了顿,方才道,“那犯人要枪击你,我替你报仇,还不好么?” “好极了。”丁绍芸轻声道。 她的眼光虚虚实实,在满是血迹的砖石上游荡。 犯人烂得稀碎的眼珠子好像还在地上咕噜噜的滚,死不瞑目的瞪向她。 诚然这人该死——他杀了孟二小姐。但丁绍芸却莫名兔死狐悲起来。 “你的下场和我一样。”那烂掉的半张人脸似乎活了过来,满是嘲讽, “我死了,解脱了。你呢?” 是啊,她呢? 她不过是和高公子喝醉了酒,偏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叫宋二爷占去便宜。清白的大姑娘失了身,咬牙认了也就算了,惹不起还躲不起么。偏偏两年之后,这人还纠缠不休。 好不容易遇到赵青函,那孩子实心眼,愿意爱她,愿意给她退路。可若宋广闻所言是真,赵家长辈竟想着让她死。 哪怕有机会回了丁家,且不说赵老爷子还会不会下手,单就是自己的父亲,也定是要让她嫁人的。 如今还肯下聘的,恐怕只剩下眼前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宋广闻了。 都道是车到山前必有路。 现下车行到了,山也看见了,路呢? 眼前晃出一个又一个影子来,俱是欢天喜地。 “丁小姐害的相思病,我们可全都知道了。” 杜二姑娘顶着汩汩冒血的胸脯,灰白了脸,捂嘴吃吃笑道。 “纵是有人威胁我,我也不会放手。”赵青函口齿不清的说,想要倚住她,满面春风。 “不嫁人,怎么活呢!”母亲盘着佛珠,絮絮念叨。 丁绍芸的耳旁嗡嗡作响,千人千语,一人一句,几乎要炸掉她精美的头颅。 别说了,都别再说了! “丁小姐?” “丁姑娘?” 好像有人在叫她,应是二爷。 但丁绍芸顾不得了。 她猛地用手盖住耳朵,依然抵不住打雷似的嘈杂。 “绍芸?”那人又唤道,声音里夹杂了许久未见的安慰,和些许说不出口的亲昵。 良久之后,女人松开被捂红了的手。 她开了口,语气平淡至极:“我知道了。” 宋二爷的俊脸在明晃晃的光下,白的有些发青。衬得那一点血泪似的痣,格外魅惑人心。 “对二爷来说,奴才是狗,女人是玩物。”丁绍芸问,“我说得对么?” 宋广闻把这话听了进去,半晌避而不答,只是说:“胡思乱想些什么。” 他又像许诺似的,多加了一句:“你若不走,我定会保你平安。” “我不走。”丁绍芸的话泛着死气,眼神是空的,“除了这里,我还能走去哪呢?” 男人分不清这是许诺也好,认命也罢。 他只知道它点燃了自己,从腔子里泵出热火一眼的激情。他一把抱起丁绍芸,往厢房拥去,而女人没有推拒。 吓唬人的场面一旦做足,剩下的事情似乎顺理成章。 久旱逢甘霖,对二爷来说,那点子枪伤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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