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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2/2页)
道了。 女人就应该老实在家,长了见识,那还是女人吗? 但她拗不过丁老爷。 丁老爷做洋行买办发了家,因此很是瞧不上那些没剪辫子的。更何况生意做多了,女儿也成了资产。一个有见识的漂亮女儿,总归比没有见识的,卖的价高些。 只是他没想到,丁绍芸学了一身西方做派回来,在男人堆里玩了两年,没混出大的成绩,名声倒有些堪忧了。 “妈咪,你就别管了,此事我自有办法。”丁绍芸低眉顺眼的说着,心里不大以为然。 “有什么办法?提亲的那人哪点不好?论出身、论门第,比丁家强了不止一处半处……” “这都什么时代了,宫里那位去年都被赶跑了,难不成还有皇亲国戚一说?”丁绍芸忍不住顶嘴,“天津城里谁不知道,那个宋二爷是个疯的?你们就这么希望我嫁个疯子吗?” “你嘴里都是道理,我说不过你。”女儿的一连串问题,让二夫人气得手里的檀木佛珠都跟着打颤,“纵是你不应这门婚事,你父亲也会应的。” “不会。我说了有办法,就是有办法。”丁绍芸语气虽然肯定,但心里实则是虚的,多少有些茫茫然。 当天夜里,她用钢笔在德凯纸上端正的写了几封信,特特洒了自己最爱的香水,晾干后托人捎了出去。 里面的话很简单,无非是请几位男士看在往日情分上,英雄救美一次。 焦灼的等了一天一夜,没有任何一个人给她回信。 丁绍芸坐不住,第一次放下身段,挨个打电话去求。 而和她一起打壁球的高公子、请她看电影的魏营长、和她一起吃牛排的董部长,不是生了病、就是害了疮,统统拒而不见。 大抵男人们都愿意和她处朋友,但结婚又是另外一档子事了。 “狗东西们!”丁绍芸愤恨的把胭脂盒子砸在地上,殷红沫子碎了一片,腾起血似的雾。 ——幸好还有赵公子。 他在最后一刻回了信,邀请丁三小姐去府上一叙。 “还记得卿卿那身藕荷色旗袍,甚是好看。若是能穿来舞会,怕是最好不过了。”他在信里说。 丁绍芸原是半个眼也看不上赵公子的,总觉得他少了几分男子气概。如今他却成了自己逃脱婚事的救命稻草,何其可笑。 咚,咚,咚。 三声简洁有礼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丁绍芸不堪的回忆。 “密斯丁,有你的信。” 佣人小柳在门外说。 她陪丁三小姐留的洋,因此还保留了□□惯,唤丁绍芸做密斯丁。 “进来吧。”丁绍芸说。 一封薄且透的信封落在了她手上。 “邮差今天来的早了些,特意嘱咐我,把这封信在舞会前给您带到。” 赵公子竟然这么一夜不见、如隔三秋么——一忽儿就要见面了,还特特写封信过来诉衷肠。 这倒让丁绍芸记起来一件事。 她对小柳说:“你收拾一下,一会儿和我去起士林,买一磅鲜奶油蛋糕给赵公子带上。” 赵函青赵公子全然没有成熟男人的做派,最喜吃甜食。 如果需要,丁绍芸是很体贴、很能讨男人欢喜的。 “是。”小柳答应着,退了出去。 房间里登时就剩下丁绍芸一人,她拿起信封,才发现上面并没有寄件人和邮戳。 不知为何,丁绍芸的右眼皮开始猛跳,心里好像晃着根弦,总归没落定似的。 她盯着那个没写名字的封子,用涂了蔻丹的长指甲一下下敲击油木桌面,默默出神。最后终于拿定主意,长吸一口气,cao着纸刀,拆了开来。 一页浅蓝色纸张忽悠悠的飘落。 墨迹已经透过纸背洇了出来,想来是因为写信的人用的不是新款自来水笔,而是老派的毛笔。 字迹遒劲有力,不过短短一行: “玩够了,就早些回来。” 丁绍芸像个木头人似的,一动也不能动了。 她几乎听见了男人的呼唤,像一根细细的鱼线,缠住自己的脖颈。 怕是再用一分力,就能把自己脆弱而美丽的脖子勒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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