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44节 (第3/3页)
花钱养你!你要是个男孩儿,顾家哪会放任子孙在外面的?早就认回去了,我也能享享清福!” 可能是被母亲骂得太多了,顾挽小小年纪就懂了“赔钱货”是什么意思。 是她偷偷跑过去问她小姨的,小姨没有回答,只是抱着顾挽哭个不停,说:“我的挽挽真的太可怜了。” 对。 她从小就被别人说“太可怜了”,后来稍大了一点点,就又被别人说“不过可怜之人嘛,必有可恨之处。你看她小小年纪就长得这么好看,还有个那样的妈,谁知道这小女孩儿以后会怎么样?估计也是个做小三小四的料吧。” 顾挽听懂了。 别人都以为她听不懂,所以骂得肆无忌惮,但顾挽全都听懂了。 她扑上去和别人厮打,只是瘦小无力的小女孩儿哪能打得过别人?顾挽就死死地咬住胳膊不松口,最后被人狠狠地推开、蹭在地上,蹭了无数的伤口。 “我有说错什么吗?”那个人表情恶狠狠的,“你有见过你爸吗?你看看,你就是个不正常的孩子,别人谁跟你一样没有爸爸的,我告诉你,你妈今天又去勾搭别人老公了,她迟早被别人打死!” 顾挽那个时候才四岁,磨得浑身是伤也不哭,只是睁着那双乌黑圆溜的眼睛瞪着那个人。 像是一匹…… 伺机而动的幼狼。 那个人后来走了,小顾挽就自己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揉揉膝盖上的淤青,然后一瘸一拐地回到那个逼仄昏暗的房子里,拿了钱,洗洗手,去菜市场买菜做饭。 她不能哭,哭了没有人哄,还会耽误做饭。 她得做饭吃,不然就会饿。 所以什么懂事不懂事的,真正被父母宠大的孩子,哪有人见人夸懂事的。 顾挽也不想懂事。 她从幼时起就告诉自己,要好好长大,“万一我哪天一个人生活了,起码不会饿死自己哦。” 仅此而已。 顾挽是在六岁那年,跟着母亲回了一趟顾家的。 她那个时候已经六岁了,可别说幼儿园了,下一年能不能跟别的孩子一样去读小学都不一定。 所以她看见金碧辉煌、奢侈无度的顾家第一眼,就在心里想,她一定要留下来,留在这里,不必有很多人爱她,她只想衣食无忧地活下去而已。 如果可以再多一点奢望的话,她还想好好读书,当一个很厉害很厉害的人,厉害到就算离开了顾家也可以好好活下去,自由自在的,谁也管不了她、没有人可以骂她,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快乐得没心没肺。 没有人愿意去费心费力地设下心机和圈套的,也没有人喜欢装乖卖巧、最后被别人骂是绿茶婊,更没有人天生就以什么“攻略”为目标。 但很多时候,不是你愿不愿意就可以解决的,起码对于那个六岁的小女孩儿来说,弯弯眸子、甜甜地笑一笑,奶声奶气地叫同父异母的哥哥们:“哥哥哥哥,我是顾挽,你可以叫我挽挽哦。” ——那已经是最简单的事情了。 顾挽顿了顿,又吃了一块庄温故夹过来的牛肚,朝着他乖乖地笑笑,梨涡甜得醉人。 而后,把之前想的事情,全部压进了心底。 现在就很幸福。 她有爱她的父母,还有光明的未来,甚至只要和竹马们重修旧好,她就可以获得自由,开开心心地活下去。 顾挽从来都不是什么多愁善感的人,相反,她几乎可以用没心没肺来形容。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