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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借神鬼莫测的手段,他所在的军队奔赴战场,戴蒙·斯佩多如鱼得水。 在近几个世纪之前,欧洲战场更加风靡的作战部队,并不是国家的军队。 “契约者”,dottieri,即“雇佣军”。 最早在中世纪出现于意大利、德意志诸邦和瑞士,来自欧洲各地的当兵者会与雇佣兵首领签一纸契约,内容包括:担任兵种、服役时间以及酬劳多少等……这是1618世纪欧洲主流的军队类型。 在中世纪时,不存在主权国家。 欧洲近代早期国家的政治体制——绝对君主制(Abolute Monarchy)决定了雇佣军的风行。 “构成中世纪欧洲的成分从来不是泾渭分明的、具有同一性的政治单位——即国际性国家体系,其政治版图必然是相互重叠、犬牙交错的,不同的司法诉讼程序在地理上相互缠绕、分层,充斥着种种不同的誓忠、不对称的主权、不规则的飞地。” ——如是而已。 雇佣军是“为钱而战”的军队。在1617世纪,国家与军队之间是一种经济契约关系。国家只负责给养和军饷,而不对军人负有明确的政治责任。反过来,雇佣兵没有国家的概念,只要有钱,他们为谁而战都行。 1617世纪的雇佣军头目被历史学家称为“军事企业家”(military entrepreneurs)。战争于他们而言是一笔生意,部队好比一家企业。 当他们率领企业走向战争这个大市场时,会先设法与某国政府(在他们眼中不过是另一类型的企业)签订作战合同,获取高额利润。一些雇佣军首领的经营能力大得惊人,所能付出的人手军队也是庞大的数量,但不可否认,大大小小的军事企业家们的基本利益诉求是一致的:拉起一支队伍,以此为资本向君主换取金钱或土地。 到了18世纪,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和1848年的欧洲革命拔除了绝对君主制的社会和经济基础,西方世界进入人民主权时代,自由、平等、民主、民族等政治理念“固化”在新生的政治制度当中。 与政治潮流变化相对应的是,军事体制的改变——军队基本国家化,但高级军官还保有许多应由政府控制的管理权,部队在相当程度上仍被视为他们可以从中捞足“油水”的私产。 在18世纪之前,中央政府尚无力全面介入军队事务,征兵工作是以雇佣军首领为主,地方官员起配合作用。在18世纪之后,国家成为军队的唯一控制者,军人日渐转换成国家的公仆,职业军队基本的轮廓已经出现。 就在这个时间点的两三年前,意大利政府就如同欧洲各国的形势一般,正式出台了反雇佣军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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