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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5节 (第3/3页)

声比丁巫更臭,只得背起行李走了,临走时还扬言:“莫欺少年穷!”

    魏采薇在屋里嘤嘤哭泣——这次是真哭,为了丁巫自辱而哭。她刚才骂的一字一句戳着她的心,千疮百孔。

    汪大夏在外头取笑丁巫,“都二十二岁高龄了,还好意思自称少年呢?我十四岁,是不是得自称童子?”

    路人哄笑,北城百姓就是这么喜欢看热闹。

    丁巫不敢顶嘴,忍辱拖着行李消失在甜水巷,住进了头条胡同已经停工的楼里。

    邻居万货商行被抄,大门贴着封条,头条胡同萧条的很,在秋风中格外凄凉。

    丁巫无罪释放,也没有继续装修店铺,他设了个灵堂,为父亲守孝。偶有不死心的官员过来吊唁,皆被他毒舌冷嘲热讽的赶走了。

    所谓众叛亲离,不过如是了。

    京城在连续戒严十天后,一直没有抓住教主,渐渐放松了,十几道城门不再检查每一个通过之人的路引和户籍,也不会连箱子都要开锁仔细翻看了才放行,只是choucha而已。

    一个月后,贴在大街小巷的白莲教教主赵全的海捕文书已经在雨淋风吹日晒之下褪色、画像变得模糊、背后的浆糊也干了,一张张通缉令被风卷走,撕扯成碎片,被路人踏在脚下,好像从来没有贴过似的。

    京城取消了戒严,一切恢复如常。

    锦衣卫诏狱,吴典用终于盼来了汪大夏,汪大夏递给他一套全新的户籍和路引,“虽然没有抓到教主,但你毕竟配合我们锦衣卫将**殿连根拔起,王恭厂也停止外泄火器。陆统领觉得你有重大立功表现,有功则赏,陆统领决定给你一个新身份,重新开始生活,以后走正道,莫要再搞什么歪门邪道了。”

    这是要放我出狱啊!

    吴典用大喜,接过户籍就跪下给汪大夏磕头。

    汪大夏说道:“我们要把你送到云南去,白莲教在西南没有势力,你以后就在云南生活,只是需要每个月去锦衣卫暗桩里报个信,不可以乱跑,等到锦衣卫彻底铲除白莲教,你想去就去那里。”

    吴典用狂喜:“只要不坐牢,去那里都行。我相信锦衣卫这几年就能铲除白莲教。”

    汪大夏把换洗衣服还有一封银子给他,“今晚还得委屈你再睡一夜牢房,明日一早就有人护送你去云南。”

    次日,吴典用果然出狱了,他向护送的士兵讨一把刮胡刀,把显眼的胡子刮干净,他吃了一个月没有一滴油的牢饭,原本发福的身材迅速削瘦起来,胡子一刮,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更年轻帅气了呢。

    只是眉心那颗黑痣不好遮,吴典用戴个斗笠,压的低一些,跟着护卫从朝阳门出城。一直往东走,从三里屯走到五里屯,人烟越来越少,道路越来越荒,几乎没有路可走了。

    吴典用心生警惕,“军爷,咱们是不是走错路了?”

    士兵说道:“没错,就是这条路,我们走的是捷径。快走!”

    吴典用走在最前面,总觉得士兵要害他。边走边回头,果然看见士兵在背后抽刀,挥向他的后脖子!

    吴典用吓得就地一滚,躲过一刀,可是士兵再次挥刀逼近,吴典用绝望的闭上了眼睛,但是这一刀迟迟没有落下,倒是听到了一声闷响。

    吴典用睁开眼睛,看到士兵的胸膛里穿过一把长刀,刀尖上有血。

    士兵松开了手中刀,然后倒下,身后是背着包袱的丁巫。

    原来是丁巫背后一刀,“捅死”了士兵。

    丁巫说道:“我跟汪大夏混了这么久,知道他们的手段,最最会过河拆桥,把你榨干,确定你没有价值,就会把你干掉,才不会养一个吃闲饭的闲人。这五里屯荒野之地,锦衣卫不知在这里埋过多少冤魂。”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送200个红包,祝各位周末愉快。丁丽叶弃明投暗当卧底,成为陆密欧的……线人。

    线人和恋人也就一字之差嘛,所以鹦鹉cp的关系已经突飞猛进了(狗头)

    第91章 废物利用

    丁巫一边说, 一边解开倒地士兵背上的包袱,“你看,包袱从外面看起来鼓鼓囊囊, 好像背了很多行李, 一副出远门的样子。但里头只有一件大棉袄棉裤, 连一双鞋都没有。而且云南一年四季如春, 根本穿不着大棉袄, 就是做样子给你看罢了。”

    摸出钱袋, 数出里头的银钱,“几块碎银子, 半吊钱, 那里够去云南的盘缠?且一路上你们都要住在免费的驿站里, 需要锦衣卫开的堪合, 驿臣才能让你们进去住, 堪合呢?并没有这个东西。若不是我识破了锦衣卫过河拆桥的阴谋,五里屯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吴典用当即跪地一拜,“多谢丁老板救命之恩!我还以为丁老板出狱后忘了我, 没想到丁老板如此仗义,一直没有忘记帮我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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