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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第3/3页)
嘴上总是嫌弃、不承认,心里其实喜欢他——上一世。只是现在汪大夏的rou/体上没有变,灵魂年轻了三十多岁,没有遭遇过暴风骤雨的洗礼,魏采薇稍有“不慎”,就开始移情。 汪大夏就像一块磁石,磁场就是上一世的汪厂公。魏采薇就是一根针,只要磁石散发出磁场,无论针藏的多么深,都会咻的一下被吸引过去,牢牢贴在磁石上。 难以抗拒一世深情。 糟糕!又情不自禁了。 魏采薇连忙挪开目光,干咳两声,强词夺理,说道:“你不要误会,我的药效还没过,有时候脑子晕晕的,一片空白,盯着某个地方就不动了。我只是发呆,眼中有你,心中没有。” “这就好。”汪大夏松开了在胸□□叉的胳膊,“周小旗真是歹毒,他一定在迷倒你的药里加了某种猛料。” 魏采薇敷衍道:“你出去,我要换衣服了。” 等魏采薇换好衣服,做小卒打扮,汪大夏在外头敲门,“换好了没?” 魏采薇抚平衣服上的褶皱,说道:“你可以进来了。” 汪大夏推门而入,手里还拿着一根带着树杈的粗树枝。 魏采薇下午看见他童心未泯,蹲在树荫下扯了一根草撩蚂蚁玩,现在弄一根粗棍子,这是要……上房揭瓦? 汪大夏拿出手帕,往粗糙的树杈上裹缠了一圈,打了个死结,递给魏采薇,“这样就不膈手了,送你一根拐杖——我刚从树上砍的。你有了拐杖,就不用我扶了。” 汪大夏来锦衣卫衙门正式当差第一天,啥都没干,就在客房补觉,砍了一枝树杈。借花献佛,送给魏采薇当拐杖。 魏采薇接过被手帕裹缠住所有棱角的拐杖,支撑着站起来,走了两步。 拐杖做的很好,不长不短,正适合她的身高,就像量身定制的一样。 前一世的死鬼老公光环立刻再次照在年轻的汪大夏头上,魏采薇看着他的目光就像蜘蛛吐丝似的,情丝万缕、还含情脉脉,牢牢的将他勾缠住,无处可逃。 在汪大夏看来,这个小寡妇看他的眼神总是带着钩子,勾得他一颗少男心就像青蛙似的砰砰直跳。 汪大夏捂住胸口,努力将心里的那只青蛙镇压下去:哎呀,我不可以这个样子动心。 你我地位悬殊,是不可能的。我都说过无数次了,不要疯狂的迷恋我,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我是要继承家里千户爵位的,未来的妻子必定是名门淑女。 你再这样看我,我就……不跟你玩了。 汪大夏说道:“送你拐杖,是因男女授受不清,我不好扶你,绝对没有别的意思,你莫要误会。” 被死鬼老公义正言辞的拒绝,魏采薇赶紧收回目光,低头看着新拐杖,“我没有误会,谢谢你,等我身体恢复了,做十包清凉梅来感谢你。” 汪大夏松了口气,“这还差不多。” 嘴上这么说,心里隐隐有些失望是怎么回事? 暮色已暝,清亮的月色给人间镀了一层冷光,晚风吹拂,空气中似乎还有淡淡的栀子花香。 琢磨着丁汝夔夜祭即将尾声了,魏采薇杵着拐出门,汪大夏和她始终保持着两人的距离,隔着空气并肩而行。 用来cao练士兵的大院东南角,丁汝夔将最后一陌纸钱扔进火盆里烧了,以祭奠忠诚的魏南山夫妻。 这家人以前是跟了丁家好几代的家仆,本是奴籍,到了丁汝夔这一代,开恩放奴,给予自由,魏南山依然为丁家效力,这种体面的仆人,叫做家臣。 从兵部尚书到死囚,什么故友同僚,什么同科师徒,到后来始终不离不弃的居然是出身卑微的家臣。 丁汝夔在心中默祷,还拿出花了一天时间精心写的千字长篇祭文,烧给地下的魏南山夫妻。 以前当兵部尚书的时候,不少人出千两银子,托付各种关系求他写祭文墓志铭等等,都要从年头排到年尾——他还未必肯接。 如今他的文章只烧给忠仆。 十年都没有见过天日,见到月色也是好的,丁汝夔将祭文扔进火盆里,抬头贪婪的看着月色。 月色真美。 丁汝夔眼睛都不眨一下,将外面的风景镌刻在脑海里,这是美好的回忆,哪怕今年年底他的名字被御笔一勾,拖去菜市口砍头,也值了。 “丁世伯。” 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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