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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第3/3页)
比得过她的,去了京城也不惧挣不到银子。 “等以后,你们有了孩子再接着我回去看顾,哪会只管你们别烦我就成” 林云芝忍不住落泪:“哪能有的事,倒时候让孩子粘着她祖母,你就留在京中与我一起。” 黄氏什么都看得很开,一举一动都尽可能为着下一辈考虑,那种儿行千里母担忧,谁都会忍不住难受。但事实却没得违逆,老四要去翰林院,就必须得去京城,要去京城,分别在所难免。 陶家兴垂散着脑子,神情恹恹的,似乎知道自己在家中的日子日渐可数的时候,那份压抑更是藏不住。他抱着林氏喃喃道:“母亲为何此次不同我们一起去” 林云芝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或许她不愿给儿女添麻烦,又或是在这儿过活了一辈子。到了这个年纪,都不愿意舟车劳顿。林云芝猜不准,但唯一知道的是,黄氏不同去,为的只会是老四好。 “我们会接娘过去的,她不是答应了,会给咱们带孩子了吗?” “或许两个月后,我这里头就有了,娘说不定就松口了” 陶家兴却摇头,“不可以,路上太颠簸了,双身子受不住的。”所以,他昨夜没有将东西留在里面,怕的便是林氏在离去前有了身孕。 “好,那咱们就等等,好不好” “好”陶家兴脸色缓缓带上笑:“都听你的” 林云芝握了握对方的手,像是互相给了渡过余生的勇气一样。 有时候,随着人长大,家或许还是家,但却不定能常回。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人生轨迹,没有不散的筵席,即便是亲人,也有分分合合。 但烙印在血脉之中的亲情,不会散。落叶终究会归根,一家人不管时隔多久,再团聚时依旧熟悉亲近。 ** 时间如同无瑕的雕塑品,盯着看不会察觉任何变化,实则光阴荏苒,如梭如箭,把握不住通透。夏日里的风,吹起了京城一处旗帆,红色的帆布上书着斗大的“肆”字。 离着杆子不出十米远,有座酒肆,里头客似云来。柜台前有个容貌惊绝的妇人对着账本,时不时记着账。 不知哪位食客喊了声,店里恰好忙不开,妇人便懒洋洋从柜台前走出来,仔细看夏衣遮不住身子,那处微隆的腹部,却是个有身子的。 “客官,你要的梅子酒,拿好了您” “谢谢老板娘” “不客气,慢走啊” 妇人转身要往柜台走,只见有一中年妇人从帘布后头进来,见状连忙掺着人坐下,笑道:“你啊你,也不注意着点自己,没得家兴回来又得说了。” “娘不说,我不说,家兴不会知道的”这妇人不是旁人,正是同陶家兴同来京城的林云芝。因闲着无聊,林云芝便依旧cao|起酒楼旧业,购置人手。有陶家兴这状元郎的名声在,酒楼无效宣传就依旧有不少读书郎慕名而来。 林氏的手艺没的说,登时虏获这些读书郎的胃。于是,酒楼一传十、十传百的火了。有人打趣说这酒楼为何不提字,改成“状元酒楼”,应情应景。林云芝都笑着不答,依旧我行我素,酒楼名依旧不改依旧名为陶记。 “那你也要好生歇息,身子是自己的”黄氏笑着嘱咐。 林云芝点头如捣蒜,连忙保证,手指不自觉的扶在隆起的腹部上。来京城也有两年,早已经安稳下来。所以,陶家兴才与自己要了这个孩子,这是自己的骨血,她怎么可能不小心。 而黄氏之所以前来,便是因为陶家兴一封家信赶来的,她是怕两人没经验。老四又整日里忙,林氏无人照料,外头的人总归不比自家人,她身子骨还硬朗,故而陶家兴便同意,由着人去接了黄氏来京城。 林云芝是来年春末卸的货,滚圆的大胖小子。 孕期里养的足,生得白白胖胖。两只rou|胳膊劲儿不小,还喜欢在他老子爹的身上撒“野”,尿了他爹一身官袍,好在赶上休沐,不然他爹非得带着他宝贝儿子的尿上翰林院。 孩子的乳名由林云芝主做,叫元宝;而大名由着他爹取,姓陶,名绥。 林云芝还特地问人,为何要叫“绥”,陶家兴温柔的抱着妻子,说:“听过涂山歌吗?” 她愣了愣,只见其缓缓念道:“绥绥白狐,九尾庞庞。与君相拥,地久天长。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 这是夏朝国主大禹为发妻涂山女所作;神话有言,涂山氏乃九尾狐族,九尾狐乃祥瑞,与其成婚能为部落带来幸运。因为涂山氏,大禹得以成就家天下。为夏朝延续了数百年的国祚,所以不负传言。 陶家兴以此诗为儿子取名,为的是庆贺,林氏便是他的白狐,为他带来好运。成家成室,圆了他这辈子所有的期望。 林云芝缓缓的吻上这温柔到骨子里的人,像是拥吻自己最珍贵的礼物。 作者有话要说:绥绥白狐,九尾庞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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