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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江同彦心情还是很不错的,虽然他觉得这过分幼稚了,但钱小可喜欢他就开心,这个男人就是这么有原则。 四个人坐在餐厅里吃着牛排喝着红酒,江同彦十分贴心地给钱小可切牛排,恨不得一小口一小口喂给人家。 周末说:“我还真没想到老江谈起恋爱是这样的。” 钱小可笑得眼睛都快没了,嚼着嘴里的rou,咽下去之后问周末:“他以前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什么样啊?” 钱小可还挺好奇的。 因为俩人自打认识以来,钱小可看到的江同彦就是谐星一般的存在,总是一本正经地说着、做着有意思的事情,到现在钱小可再回忆他们之间发生的那些事,还是能笑出声来。 江同彦真的很可爱,这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周末看看江同彦,然后对钱小可说:“我以前一直当他是个专心搞事业的社会精英有为青年,头脑精明双商极高。” 钱小可满头问号,他看了看周末,又看了看身边穿着皮卡丘毛衣的江同彦。 “你认真的吗?”在钱小可看来,江同彦虽然比他大三岁,但是他俩凑一起就是一对儿恋爱脑,怎么都看不出江同彦“双商极高”。 程森在一边点头:“以前确实是的。” 钱小可头上的问号更多了。 他小心翼翼地问:“难道,是我拉低了他的智商?” 坐在一边喝红酒的江同彦差点儿呛着,他为了不让钱小可胡思乱想,赶紧解释:“是你丰富了我的人生。” 钱小可扭头看他,不懂。 “以前我的生活太无趣,”江同彦说,“生活无聊,又搞不到对象,所以只能专心搞事业。” 钱小可幽幽地问:“那,开始搞对象,就不搞事业了啊?” 江同彦心说:都能搞对象了,谁还搞事业啊! 但这不符合他霸总的人设,霸总要爱□□业两手抓,两手还都要硬。 江同彦说:“以前呢,我是百分之百的精力放在工作上,但是自从遇到了你,因为你实在太可爱,所以勉强分了百分之八十的精力给你,只有百分之八十,你不要太骄傲。” 他一本正经开始胡说八道,但却说得对面俩人直翻白眼,旁边的钱小可笑得灿若桃花。 “不要这样啦,”钱小可娇羞地捶了他一个小粉拳,“还是要多放点儿心思在工作上的。” “没事儿,不需要。”江同彦抓着他的手亲了一口,“咱家的钱都够咱俩挥霍到下辈子了。有钱,不虚。” 说完,江同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拉着钱小可的手给对面的两人看:“看见了吗?” 周末扫了一眼钱小可手上的钻戒:“我还没瞎。” 这求婚戒指钱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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