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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衿觉得他的眼神像一只抓不住的鸟,时而飞走,时而回来。即使说他们的确是在一起了,他也还没向自己打开心扉过。每当李隅在看别处的时候,那些掩藏起来的东西就像是翕张的鳞片般层层起伏,那些难过的,不好的,依旧压在磐石下面的东西,仅露出一点真容,就像是他手中握住的那几粒珊瑚豆,它们掩映在李隅的手中磋磨着,滚动着,却迟迟不落下。 “刚刚你说的……”阮衿出声把出神的李隅叫回来了,他的注意力重新回到阮衿的脸上了,“无聊的事,能继续吗?” “这么好奇么?”李隅把手交叉起来,好像也觉得没什么不能说的,“无聊的事就是指一堆人忽然闯进门来,要么把你家弄得一团糟,要么把你带出去弄得一团糟。”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背着的书包出门不是去上学,而是跟比自己年纪大很多的人去鬼混。”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一下下轻点着,指腹的热意在留下了一道道薄雾水痕,像是在细数曾经做过的事,“飙车,打架,醒过来的时候在浑身的每一根骨头都在疼,而且完全不知道自己昨天在哪里睡的。” 阮衿心想,难怪李隅之前要笑,因为他方才所说的那些闲暇时刻做的事都只是极其肤浅的。 身处于另一个阶层的少年,和他的不同就在于选择。阮衿没得选,而他们的选择却永远是地上俯拾即是的砂砾。可以让自己叛逆的青春期无限延长,也同样可以把自己的青春期提前透支,而李隅属于为数不多的后者。 但只要他们想要,每一天都可以像生命中最后一天那样去放纵和挥霍。 阮衿看着他,“那为什么忽然不想继续了?发生了什么事吗?” 李隅的手指不再动弹了,“因为有一次,他们要一起去刺青。第一个人在后背上纹了一支枪,第二个人纹了自己的狗,还有人纹了前女友的 侧脸。他们每一个人都想好了部位,图案,然后和纹身师侃侃而谈。我根本不想纹身,而且那看上去还挺痛的,所以就走了。” 这听上去是一个很无厘头的原因,半真半假的语气,像是又一个来自李隅满嘴跑火车的产物。 不能给他留下烙印的,就会被他松开手。 可是阮衿觉得那是真的,城市深夜里的飞车党那么多,总是有摩托的引擎声伴随着欢呼的口哨呼啸而过,空旷而孤独地在街上回荡着。 他知道李隅不是在胡说,因为他见过一个在雨中用手臂夹着头盔的男孩儿,那时雨水极大,沸反盈天,几乎是可以掀翻一整个城市。大颗的雨珠砸在光滑的挡风镜迸射成四分五裂的,又像断线的珠子似的不断往下坠落。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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