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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第2/3页)
演技好,要不还真累得慌。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堂上舞者琴师等人俱已经退去,凌安之觉得差不多了,手伏在椅靠上,准备起身告辞回客栈。 却不想毓王先站了起来,垂首笑道:“我观镇国公年纪轻轻,威仪非凡,心下有爱才之意,愿常来常往,可乎?”凌安之慌忙一躬扫地,看样子生疏的像是山大王突然带上了乌纱帽:“毓王殿下哪里话,只不过我爹就是凌河王,我生下来便是四品,会胡乱的打点仗而已;我乡野粗人,只要殿下不嫌弃,殿下指哪打哪,刀山油锅也不推辞。” 毓王哈哈大笑,觉得这人倒有点趣,他拍了拍手,从屏风后边转过一个少女,身材中等,遍体绫罗,也顶多十五六岁,脸庞粉红倒也娇憨可爱:“恩宁,镇国公征战过大楚的半壁河山,你为镇国公奉一杯茶吧?” 凌安之觉得突然出来个少女有些奇怪,他没敢抬头,后退了两步双手接过茶杯一饮而尽,之后拱手道谢:“谢谢王爷,多谢姑娘。” 毓王背着手,视线在凌安之身上逡巡打量了几圈,他听说过坊间凌安之关于男女之事上的传闻,此人确实有些粗鄙,怪不得凌河王多年来也不待见。 和翼王泽王并肩作战多次,明察细查也没见什么交往,估计是那兄弟两个当年清高看不上。不过这样也好,能够顺顺当当的为他所用:“镇国公,听说你尚未娶妻?” 凌安之心头一震,怪不得弄出个少女,果然在这里等他,他心下狂转,心道不知道弄什么世家女子往他怀里塞,实在不好推开要强人所难也别怪他狠毒,婚前死个少女太容易了,怪只怪女孩命不好。 他不动声色的回答道:“王爷,常年征战,家里以前的妾们一年也打不了几个照面,没有娶妻。” 毓王当然不用管凌安之身边女人们的喜怒哀乐:“镇国公,刚才的女孩若何?” 凌安之心道怎么回答也不对:“臣粗陋,也不会怜香惜玉,看不出天仙和民女有多大区别。” 毓王直接开门见山,他微微抬头仔细再打量了一下凌安之,虽然有些含胸缩背,膝盖好像也晃晃悠悠的站不直,不过长身窄腰;面相棱角分明,总皱着浓眉显得一脸凶相却也剑眉高鼻,怎么看五官长的也不错,如果相由心生,这一副好五官可不像是粗人所能拥有,难道是大智若愚? 毓王心中一动:“本王见将军,一见如故,不仅想常来常往,还想亲上加亲,刚才的女孩是我亲妹,当今的长公主恩宁公主,今年年方十六,许给镇国公为妻,如何?” 凌安之当即心下一惊,他瞬间愣了愣,心中电光火石的开始思索,毓王果然是下了血本,为了求得边疆重臣,竟然把恩宁公主献了出来。 毓王如此说,估计也是景阳帝的意思。 恩宁公主是长公主,娶了公主他还敢随随便便死个少女吗?当然不敢,公主别说香消玉殒,碰掉几根头发都可能是死罪。 驸马这个称呼,听起来有点威风,可谁都知道,就是公主帐下的下人,君臣之分,存在的意义就是伺候好公主,家里家外,毫无尊严可言。 娶了公主也不可能回得了安西了,要常驻京城,顶多遥领安西,毓王需要他的冲锋打仗的时候,再出去当一个出头鸟。 他突然想到临行之前余情的谆谆嘱咐,说无论毓王说什么,千万也要一口答应,还说以后在太原等他。 难道是余情已经猜到了吗? 可能以后再相见,也只能是他借故出了京城,才能在太原私会了。可能几年才能见一次,比牛郎和织女还不如。 娶妻得公主,平地买官府。 他敢娶了公主之后还不曲意侍奉,像随便扔着杜秋心一样冷着吗?当然不敢,公主一个御状,当即便够他下天牢大狱。 就算是他能忍着凑合过几年,可如果添了子女,他还能狠得下心来对孩子的母亲不管不顾,不要自己这张脸吗? 天理人伦,应该不会。 所以总不过是余情在太原等他几年见了他几面,之后也许会像他和梅绛雪一样,几年不见。 余情对他,爱恋多年,当年不顾大户人家女子的矜持,对他眷恋纠缠,而今已经把他的名字刻在了骨头上,如果被横刀夺爱,还要听着他在京城娶妻生子,心里会如何呢?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到刘心隐过早斑白的头发。 就算是娶了恩宁公主,难道许康乾就能忘了他大哥凌川的死因,全无芥蒂了吗?也只不过是听说他是私生子,和父兄关系不好,所以才暂时无视他们兄弟亲情吧? 到时候想给公主换一个驸马,可能比给公主换一身衣服还简答些。 毓王看他只是愣了一瞬,殊不知他心下已经百转千回,他当下双膝跪倒:“臣多谢殿下恩典,不过…” 毓王一挑眼眉:“不过什么?” 凌安之好像是下了挺大的决心,才说出口来了似的:“臣…没脸说。” 毓王示意左右退下:“这回说吧。” 凌安之一张脸通红,似怕被人听到似的左顾右盼,直接双膝跪倒道:“臣早年孟浪,经常夜御数女…为求持久,以药维持…,身边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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