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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第4/5页)
太美啦。 俞青山回来了,俞向居和俞明杰又跑到他跟前去炫耀他们今天的收获。 俞青山乐呵呵的,“这种鸟性凉,不可以给孕妇吃,今天我们自己解决了。” 一只小鸟加上菜叶子一起炖汤,汤大家一起喝,鸟rou的两只大腿给两个小的,鸟脯给了俞向安,俞青山和赵巧娘就解决边边角角。 俞向安:“……” 这沉甸甸的父爱啊。 等到大家都洗完澡了,俞明杰也被俞向海领回去了,俞满昌才回来,一身的血腥气,手上拿着一个葫芦瓢,葫芦瓢里装了半瓢的猪血。 俞向安接了过来,“明天早上我们吃猪血粉条吧。” 用红薯制作的红薯粉,爷爷家红薯种的多,虽然做成红薯粉量降低,不过口感好,只要红薯丰收的话,他们会做一些。 做了少不得会往这边送一些。 “到时候再加酸豆角,花生,加一点辣椒。” 听他这样说,俞向居就露出了期待的表情,听起来好好吃啊。 俞满昌也咧开嘴笑了,他婚宴上的那一桌菜就证明了小安的好手艺,来到这里之后,每次堂妹掌勺,都能大饱口福。 翌日一早,俞青山和赵巧娘去工作了,俞向安今天休息,带着俞向居他们两个各自头上戴着草帽,手里拿着菜篮子和绳子出门去了。 看到他们三个这样,邻居们就知道他们今天是去外面挖野菜的。 县城附近也有山,不过这一片比较平。 在一开始发展起来的时候,就是看中了这片地势会比较平缓,又有充足的水资源,才会在这里定居,慢慢的,到现在发展成了一个县城。 县城周边被矮山围住了,在饥荒的时候,成群结对的人从县城出来这里挖野菜,很明显看的到,距离县城最近的矮山基本没有什么上了年龄的树木。 都被揭了树皮枯死了。 这里也有野菜野果,也有各种猎物,不过他们这边,只有小的,没有大的。 在俞青山老家那边还时不时的偶尔看到野猪的影子,但是在县城周边,野猪已经好些年没有出现过了。 这样的山,也有挺多的好处,比如挖野菜,踏青郊游,都比较方便,不用担心遇到危险。 俞向居和俞明杰虽然年纪不大,在挖野菜这方面已经很熟悉了,他们认识不少野菜,俞向居还身负重任,家里唯一一只下蛋的母鸡平时吃的就是他负责的。 挖的这些野菜嫩一些的自己吃,老一些的就喂鸡,喂的饱饱的,鸡就能下更多的蛋。 今天这两个小家伙一直在注意周围的动静,想着要是又能抓到一只鸟就好了,小小只的也行,用火烤了喷香。 现在是秋天的季节,俞向安挖着野菜的时候,正好遇到了一片菊花,她自然不打算放过,除了用来泡茶,还能用来作枕芯,还可以用来作香包。 用处多多。 看到她在摘菊花,俞向居喊了一声,“五姐你又在摘花。” “这个是菊花,我之前跟你们说过的,可以用来泡茶,清肝明目,回去晒干了,泡水喝。” 在摘最后几朵灌木中的菊花的时候,俞向安看到了一个窝,定眼一看,里面有三个野鸡蛋。 俞明杰和俞向居一脸惊叹的围了过来,“五姐你运气真好。” “姑姑你是怎么发现的?” “碰巧,我也觉得我运气真好。”俞向安有些小惊喜,这是意外收获,她把这三个个头不大的野鸡蛋放到了菜篮子底部,用野菜盖上,这样别人除非动手来翻看,不然都不会知道这里有什么。 俞向居和俞明杰对视一眼,“我们再找找,说不定这里还有呢。” “要是能顺便逮住那只野鸡就更好啦!” 结果,他们还真在不远处又找到了一个窝,收到了两个鸡蛋。 那之后再怎么找也没有其他收获了。 不过俞向居和俞明杰都心满意足,今天没有抓到小鸟,但是捡到了野鸡蛋! 俞向居,“五姐,这边走,我们往这边走,那边有一棵野果子,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我前段时间来这边挖野菜的时候,看到那果子还小,就没动。” 俞向居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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