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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3/3页)
狄利斯撇撇嘴:“作为一个严谨的研究者,我从不吹牛逼,我本人足够牛逼。” 此句一出,聒噪的大婶终于陷入寂静。 她默默扯回了刚才那摊子强行塞进狄利斯手里的传单。 并默默退远。 默默抱紧自己的大菜篮子,期间一直用古怪的眼神注视着狄利斯。 旁观的伊莎贝拉毫不客气地发出嘲笑:“那是看傻逼的眼神哦,狄利斯。” 狄利斯:“……” 他也默默伸出手臂,夺过被伊莎贝拉抱在怀里的地图,将其卷成快崩开的紧绷状态才罢手。 高个子的机械师将自己的仇敌(地图)塞进口袋里,伸出手臂,直接拎起了伊莎贝拉的后领口。 “要遵从长辈的权威,咕咕。” 狄利斯谆谆教导,学着刚才研究物在市集门口端起的架子,也摆出了老父亲的丑恶嘴脸(?):“走吧,我们先去给你买些粉嫩嫩的好看蕾丝小裙子。” 被命运捏住后颈rou的公爵大人:??? “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狄利斯、混……我是坚决不会穿那种衣服的!你听见了没有?!” 伊莎贝拉身上的袍子是狄利斯从钟塔的某处翻来的旧衣服,虽然款式颜色均惨不忍睹,但胜在温暖舒适。 而伊莎贝拉在塔里陪着狄利斯宅上的一整年,基本在毯子、抱枕、被阳光晒得微烫的透明地板、暖和宽大的旧袍子里度过。 她甚至都懒得再开口问狄利斯要双鞋,只顾一边享受一边唾弃机械师的奢侈行为了。 所以,伊莎贝拉此时的状态,一直是光着脚丫披着旧袍子的小女孩。 而这次出行时,她只是随手扯出身上大袍子的某处多余布料,用它多出来的那一端,包裹住自己的脚,权当垫脚的鞋子。 反正这件旧袍子原本也会拖在她身后,正好把它绑成一个粗糙的连体服。 但此时,伊莎贝拉裹在厚袍子里,没有穿鞋的双脚,就在她挣扎踢打时,吸引了机械师的绝大部分注意力。 客观而言,这是双很可爱的脚,左脚脚背上还有一枚极淡极小的黑痣。 ——但伊莎贝拉的身体只有五岁,而狄利斯不是什么有奇怪癖好的变态,狄利斯就是狄利斯。 “色泽健康,血管分布正常……指甲稍需修剪,右脚大拇指指甲有点长,有甲沟炎隐患……” 他条件反射地勘测了一遍,就像一年来每天早晨的例行检查那样。 紧接着,狄利斯便得出结论:“嗯,我们还需要一双闪亮闪亮的粉色小皮鞋,上面镶着大蝴蝶结的怎么样?” “没错,粉色蕾丝裙子配粉色蝴蝶结皮鞋,咕咕,你是个女孩子,所以你肯定很喜欢,书上说女孩子都喜欢粉嫩嫩的衣服。走吧,我们已经在市集门口浪费了太长时间。” ……冷静,伊莎贝拉,冷静,要知道,这可是个路障! 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沉住气,然后……然后相信,他绝对无法顺利找到童装铺子的位置!没错! 也许是发现研究物的脸色过于精彩,狄利斯很快就眉飞色舞地嗨起来,越说越上头:“我听说小女孩都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公主的样子。你喜欢公主吗,咕咕?虽然我对于公主的形象没什么经验,但做一顶可以吸引小鸟的王冠还是没问题的,我也许应该在那顶王冠浇注时加点什么机关……呣……” “我知道了!我可以把你那顶王冠做成一只有生命的小雄鸟,保证健康逼真,发情期时的啼叫绝对可以吸引成千上万的雌鸟!……嗯,但是要精确地调试出最佳的雄鸟叫声呢……雌鸟择偶的标准是什么?对了,这个课题值得研究……” 十分上头的机械师甚至直接当街掏出了笔,“唰唰唰”写下自己突发奇想的灵感。 伊莎贝拉:“……” “那位公爵”失踪后,历时一年零四个月,除去刚刚落魄时咬牙切齿的赌咒发誓,此刻,伊莎贝拉·卡斯蒂利亚发自内心地坚定了复仇之信念:一定要夺回曾经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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