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软饭王_第296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296页 (第2/2页)

院了,这不,还有人给他送了个小锦旗和大红包,说他是见义勇为好市民。

    可把他给美得呀,这趟住院可真是舒心顺心开心啊!

    要不是怕堵了后头车的路,老大爷能拉住宋城唠上一个小时的,眼下只来得及说了几十句话,就被孩子给催走了。

    出了医院的大门,老大爷还意犹未尽地跟儿子唠叨呢。

    哎呀,你催啥呀催,就刚刚那小伙儿,是跟我一块见义勇为来着,我都拿了那么大的一个红包,不知道人家小伙儿有没有红包呢hellip;hellip;rdquo;

    旁边老伴听得直乐,就知道你这糟老头那点小心思!rdquo;

    这一趟老头住个院,花了八万多,能给报销六万,还得了个十万的大红包,合着没亏钱还挣了,怨不得这老头都膨胀了呢!

    被惦记着的小伙儿宋城并没有拿到红包,这会儿坐上了车,一路开到近郊的一个小别墅里。

    原主身为白富美,京城的房产不少。

    常住的是位于中心区的一套大平层,还有四环里的一座洋房。

    原主常住的地方,自然是按按照原主的喜好来的,各种私人用品和收藏。

    原歌虽然继承了原主的记忆rou身和财产,但自觉跟原身还是两个人的。

    反正房产也多,她就挑了两处原主不怎么住的地方,重新做了软装。

    这一处靠近山区,旁边难得的还有条小河流过,空气好,又安静,倒是很适合养病。

    原歌端着一个托盘从厨房里走出来。

    她穿了件短T外加灯笼裤,更显得腰细腿长,身材婀娜。

    原主云容的长相是清秀型,着装也多半是中规中矩的职场精英装。

    但原歌接管了这具身体以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打扮的风格不同了,帅气硬朗里多了几分妩媚,还是宋城熟悉的老大风。

    来,喝点鸡汤。rdquo;

    两个人都刚从医院里出来没多久,还真的都得注重养生hellip;hellip;

    让原歌洗手作羹汤hellip;hellip;那是不可能的。

    倒不是原歌不乐意做,而是她比宋城还没天份。

    喝她炖出来的人参鸡汤,怕是真有毒。

    因此这别墅里也请了保姆和保安。

    窗外是蓝天白云青山草地,窗内是恒温恒湿照进阳光的温馨小家。

    坐在落地窗前,两个人喝着鸡汤,悠悠地谈起将来的规划。

    等身体养好了,有什么打算吗?还是开个IT公司?rdquo;

    原主在餐饮业上有天分,原歌倒是对云家的这三个餐饮牌子还挺看好的。

    但只做餐饮,又似乎单调了点。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