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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才结婚第一天,就勤快起来了! 头一夜里,两人的运气还不错,逮了只野兔。 宋城早就带好了工具,在山溪边上把兔子洗剥干净,用野草盖着放进了筐里。 大队仓库这边在村边上,离得其他人家都有点远,这得亏是离得远,不然就宋城和原歌两个人的那个半露天简易草棚厨房,炖个兔子,还不得把人都给招来? 李达搬了块大石头,坐在灶台前,一边往灶里添着柴火,一边就看着宋城在腰上系了个破围裙,在那儿掌久做饭hellip;hellip; 而新媳妇原小铃呢,则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手里拿着本书,在那儿看呢,还看得有模有样的hellip;hellip;这两口子的表现,倒像是原小铃是知青,宋城是村里的一样。 李达闻着锅里渐渐跑出来的rou香气,心里怪叫一声。 真是邪了门了! 宋城这个娇气的家伙,真跟那个故事里说的那样,三年不叫,一鸣惊人。 就比方说今天下了工,他们进山打兔子那回事吧! 宋城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就在山路上东瞅瞅,西望望,手里拿着块尖石头,他还没反应过来呢,宋城就把石头砸出去了,这一石头就砸中了一只兔子,好家伙,这准头真够厉害的啊! 要是从前就露这么一手,还怕没rou吃? 就不知道为啥宋城从前宁愿去啃对象,啃对象家,也不乐意亲自动手? 李达想不明白,只能把这个归结为作家的怪毛病。 而这个娶回家当媳妇,跟处对象的待遇差别这么大的吗? 看看这原小铃,一顿晚饭,连手都没打湿一下的! 李达肚子里乱嘀咕着,但他好歹明智地没说出来。 毕竟么,他不过就是一个哥们,人家才是两口子! 宋城从锅里夹出一小块rou,吹了吹,拿在手上,尝了下咸淡,点了点头。 嗯,差不多了!rdquo; 宋城挑了几块好啃rou嫩的,盛在一个碗里,又加了点rou汤,把之前原母送来的玉米面饼子,给掰开了泡在里头,就端过去给原小铃。 小铃,开饭了。rdquo; 这声音,温柔得吓人! 李达就被吓到了! 我的妈呀!宋城这一结婚,就立马变成了妻管严了啊! 看来原小铃从前那些上赶着的举动,都没白来啊! 原歌放下手里的课本,接过碗,夹起一块rou来尝了口。 怎么样?还可以吗?rdquo; 原歌在第一个世界怀孕第三个月的时候就有孕吐,好多东西都不能吃,也得亏身为豪门,能动用的资源多,很快就找到了办法对付,顺利地渡过了这一段艰难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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