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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斯年上了车,寻了处地方站稳,蹙眉尽量躲避着与周围人的接触,以往她倒也不这样,大概是后来自己一个人呆的太久了,对周围的一切都抱有一种抵触心理,这才开始慢慢的影响她的生活,如今倒是又要重新适应一番。 两人到体育场的时候,演唱会还没开始,即便是这样冷的天,外面也围了许多人,在卖荧光棒和宁乐周边的摊位前转了两圈之后,周围的人就渐渐少了。 “我突然觉得咱俩这样像个傻子,又进不去,人家又不会从这出来,咱俩过来是干嘛呢!”傅汎突然说了一句。 好吧,她说的有道理,年轻时谁没犯过几回傻,不过今天能看到黎清兮已经让她很开心了。 两人就回了学校附近找了家烧烤店,极为豪气的点了一堆串,结账的时候清空了傅汎的兜! “接下来你养我两天吧。” 程斯年点头,两人家庭条件都只是一般,虽说也不缺两人的钱花,但跟市里的同学比起来,她们两个真的算是穷的不能再穷了。 以前她们也是这样,偶尔出去大吃一顿,然后‘吃糠咽菜’一星期,看来接下来的几天她们两个只能去吃食堂了,说不定夜宵也要从生活中远离几天。 不过年少的时候,从来不会因为这些而忧愁,今朝有酒今朝醉,反正明天的太阳仍旧会升起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会告诉你们我是趁着午休时间码字的嘛! 我骄傲? ☆、投稿 第二天程斯年果然感冒了,早自习头昏脑胀的,身边奇葩同桌还在嘟嘟囔囔跟她说些只有她自己能理解笑点的笑话。 无聊的转着笔,程斯年突然想起来,她这个时候已经在网上发表长篇小说了吧,那这几天岂不是断更了? 这几天实在是昏昏沉沉的没什么真实感。 看来得找个时间去网吧补上这两天的,好在她习惯把小说写完再发表。 想到这,程斯年不免又担忧起自己的成绩,不过好在她还有其他办法,上一世,自己曽发表过一篇文章,以少年人的角度写对世界的看法,写对人生的迷茫与期待,当时她因为这篇文章走进大众的视野,身上网络作家的称号也转变成90后青年作家,也是因为这篇文章,而引起叶邵礼的注意,让两人相识的。 程斯年对于自己写过的东西,记忆极为深刻,一个早自习就把之前曾写过的文章迅速写了出来。 可如今再看之前写的东西,总觉得有些别扭,就像如今看自己写的那些小说,以她现如今的水平可以写的更好一些,可在当下的那个时候,又是她在那个时候能达到的水平。 第一节课是语文课,也是程斯年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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