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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玩笑归玩笑,大人们也没对沈见夏透露过什么。虽然爸妈总是偏心哥哥一些,有时也不怎么顾及他的感受,可并不是对他不好。所以,沈见夏一直没有怀疑过自己不是亲生的。 直到十二岁那年,小姨妈当着沈见夏的面,亲口对外人说,沈见夏是捡来的孩子。 小姨妈是肥姐的亲meimei,不过姐妹俩关系并不好。沈见夏年纪小,比沈光宗足足小了八岁,所以家人只当他是孩子,很少把家里以前的事情告诉他,他只能在零碎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事情的经过。 原来,小姨妈生性好赌,还有暴力倾向,经常把姨夫揍得浑身是伤,导致婚姻破裂。肥姐一直不喜欢这个meimei,觉得她人品不好。 沈见夏还没出生的时候,有一回,小姨妈在城逢巷的棋牌室里赌输了两万块钱,赌得眼睛都红了,整个人都丧失了理智。她输了钱,急着翻盘,于是匆匆跑来附近的沈家,威胁肥姐拿出两万块给她,否则她就找人把沈光宗绑了。 被亲meimei拿着宝贝儿子威胁,肥姐气得要命。钱是给了,但姐妹俩的关系却也从此恶化了。虽然没有到撕破脸皮的地步,可一提到这个meimei,肥姐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肥姐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赌鬼都是没有人性的”,然而父辈之间的过节并不会影响到孩子们的交往,再加上还有一个外婆在中间调和,两家人本来就住得近,沈见夏和沈光宗还是经常跟小姨妈的女儿表姐叶清一起玩。 沈见夏十一二岁那会儿,大部分的同龄人都进入了容易悲春伤秋的青春期,伴随着身体的发育,叛逆期也来势汹汹。那一年刚刚患上中二病的沈见夏迷上了文学,经常把肥姐给他的午饭钱攒下来,每个月五号准时跑到报刊亭购买一本叫做《少年时》的杂志,津津有味地读着里面的故事。 小说看得多了,沈见夏觉得自己也能写,于是他开始动笔,构思起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小故事。 时至今日,沈见夏早就忘记了自己写的第一个故事的内容。他唯一记得的是那时《少年时》杂志对于短篇小说的字数要求是3600字到4000字左右。那个年代网络还没有普及,家里没有电脑,沈见夏就把故事手写到信笺纸上,他要写满七张信笺纸,才能大概够3500字。 故事写完之后,再把厚厚的稿纸对折,塞进信封里,写上杂志编辑部的地址和邮编,贴上邮票,投进街边墨绿色的的邮筒里,等待着它飞往它该去的地方。 沈见夏很幸运,邮寄到编辑部的第一个手写稿件就收到了杂志编辑寄回来的手写信件。那篇幼稚到可笑的小故事虽然没有获得发表,编辑却在信中耐心地指出了他的诸多不足,还给予了一些写作上的指导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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