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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棒槌这么想不开,非要在此等守卫森严的地方搞事?! ——别说,今晚还真有。 这个镇子虽然比不上外面的繁华世界里的同等级的镇子规模大,但是繁华程度却丝毫不逊色与外面的那些地方, 毕竟有妙音门坐镇忘忧山, 普通宵小之徒哪怕往这个镇子里迈进半只脚来都得好生掂量掂量自己的小命;换而言之,在这样一个热热闹闹、还正当元宵节的镇子里,想要从满满当当的人群里找到两个人的话,这个难度无疑等同于大海捞针。 “不急。”接到了第三拨派出去的手下在划分给自己的街区中一番搜寻依然没有任何收获的回报之后,为首的黑衣人依然气定神闲得很, 甚至还有心思对着自己的手下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 “有薛书雁这么心思缜密的家伙跟在她身边, 肯定不会什么掩饰都不做、也必然不会尽着大路走的。‘爱而不藏自取其亡’的道理她可懂得很呢。” “你们务必要细细搜寻过每一个角落、每一家摊贩和酒肆,只要看着有个人, 生得十二万分的标致, 哪怕戴了斗笠和面纱也能看出来是个美人, 还能把周围人的目光全都吸引走的话,那定然就是她们俩了!” 黑衣人们对视了一眼,心想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便齐齐拜下身去,一致回答道:“多谢提点!” 正当她们满心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名为“如何从人群中一眼就认出妙音门门主”的听上去很厉害、但是细细一想似乎屁都没用的“绝技”的时候,薛书雁已经带着杜云歌买完了糖葫芦,在一家小酒馆里落座了。 杜云歌吃着糖葫芦,觉得和她记忆中凤城春给她带回来的那一串有点不一样,本应酸甜酸甜的东西眼下倒是以酸居多了,便三口两口啃完了上面的糖衣,刚想扔呢,薛书雁顺手就接了过来,相当自然地就地啃起了山楂,顺便把杜云歌带去了一家偏僻的小酒馆里: “云歌要是喜欢吃甜的东西的话,这家的酒酿圆子做的倒不错。” 这家酒馆的主人是个老妪,脸上已经枯皱得活像干裂的粗糙树皮一样了,唇部也因为牙齿尽数掉光而蜷缩了进去,头发更是不必说,白得活像上好的棉花梳成了假发戴在头上似的,丁点儿白色之外的颜色都看不见。 然而她和那些跟她同龄的、走一步都要颤巍巍晃三晃的老人不一样,哪怕已经老朽到了这个地步,这位酒馆主人走起路来也格外稳健,甚至还能亲手从酒窖里打一壶米酒上来,一半倾进了锅里,另一半和着桂花热了一下之后端到了两人的面前,甚至还眯着眼睛,细细地辨认了一下哪怕坐在这种昏暗的酒馆里,也自有一番闲适温雅风采的杜云歌,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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