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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补充道: “而且自从我叔父看上了这把琴之后,我为了安抚他,就把这琴赏赐给了他,他对中原的这些物事也爱得很,甚至专门打造了个柜子还上了锁,派人在旁边天天巡逻日日夜夜都好生把守,肯定不会弄坏的!” 杜云歌先是松了口气心想,要是秦珊珊的那位叔父阿扎马特真的是个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个爱琴之人的话,那还没准真的能好生保存下来;但是一想到要从守卫森严的地方把琴给拿出来,杜云歌就觉得一阵头疼,煞是两难。 不过哪怕要从这样森严的防守之下把琴给偷走或者抢走、再或者斥巨资买走,也要比轻轻松松就能将一把已经被糟蹋坏了的琴给带走的好。 为了尽快赶回塞外,这三人赶起路来是没日没夜的,尤其在逼近出塞的关卡的时候,秦珊珊更是rou痛地掏出了自己的易容器具,从一个眉目平淡得很但是一看就知道是个胡人女子的脸上仿了张简易的面具给薛书雁。 这样一来,就算她用来包头发的纱巾掉了,有这么张高鼻深目高颧骨、嘴唇还有点微微往外翻的典型的胡人的脸在上面顶着,外人也不会对她的身份产生太多的质疑,就是很伤脸、每晚把脸皮拿下来之后都要擦一堆瓶瓶罐罐的东西就是了。 出关的时候遇到了点不大不小的麻烦。因为薛书雁和杜云歌的路引上全都明明白白地写着这两人的姓名呢,要是到时候万一有个听说过她们名号的人一不小心失口叫了出来,那这一番布置和谋划就全都尽付东流水了。于是最后还是秦珊珊拍案决定,给两人分别换了两套完全不一样的衣服,入关的时候就说这是买的汉人歌姬以及伺候小姑娘的一个胡人侍女,看她可怜,就顺便带回来一起认祖归宗。 薛书雁:……别拦我我要痛揍我的表妹。 杜云歌抱着从路边某家乐器店里花了整整五两纹银买来的一把琵琶——由此可见胡人这边的这些东西果然宝贝得很,要是换做在秦淮那边的话,此等连弦都没能调好、连漆都亮到发假的货色,五两纹银能至少买上个三四把——脸上蒙着面纱,发间和脖子上、手上全都戴了一大堆叮叮当当的金镯珍珠,侧脸还用金粉抹了个小小的月牙儿上去,隔着面纱朦朦胧胧的,别有一番缥缈的、塞外独有的风情之美。 这些东西换作他人来穿戴的话,别的先不说,就冲着那一身杨妃色的裙子,一般人就肯定要穿得活像个媒婆,但是杜云歌生得好,皮肤又白,这个色一上身,反而恰恰对得起“杨妃”的这个意思来了;更别提那些让别人来戴就是无比俗艳的首饰,在她的那双纤细的、宛如凝脂一般的腕子上,便愈发有种楚楚又盈盈的感觉,让人真想伸出手去亲手丈量一下那双手究竟有多纤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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