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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21天形成一个习惯,但这才3天我就已经习惯了每天收到这位神秘人的来信,而且,我还学会了在拿到信的第一时间闻闻上面的味道。 熟悉,真的太熟悉了。 不知道是真的巧合还是某人故意,每次我拿完信之后都能遇见遛狗回来的邻居。 照例打招呼,他照例一脸尴尬。 我一看见他就突然想起昨天那一小瓶香水,于是赶紧回屋,趁着信纸上的味道还没散,对比了一下两者的区别。 事实是,没有区别。 当时我就站在窗边,外面阳光好得差点儿晃瞎了我的眼。 在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连续给我写了三封“情书”的人,竟然就是我那个邻居。 而他,是个男人。 我被那“独一无二”的香水味儿包围着,脑子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不应该啊,他不是挺烦我的吗? 我给自己倒了杯酒,这回不是只有7°的梅子酒,而是我买回来一直没敢喝的红星二锅头。 55°的白酒,一口干了二两,然后我就躺在沙发上呲牙咧嘴没工夫想太多了。 白酒顺着我嗓子眼烧了一溜儿,一直烧到了胃里。 我缓了好半天,然后蜷缩着,捂着我的胃,看完了他写给我的第三封信。 这一次,他写:昨晚失眠,找了很久,发现家里褪黑素的瓶子已经空了,睡不着,于是睁眼到天亮。坐在院子里看星星的时候,被蚊子咬了个包,这是今年夏天的第一个蚊子包。 说句实话,他是个很喜欢碎碎念的人,恨不得把蓝天究竟是哪种程度的蓝、白云究竟是哪种形状的云都写清楚,之前我脑补的是一个长发白裙的漂亮姑娘坐在窗前的桌边给我写信,如今把脑子里幻想出来的那个姑娘替换成隔壁那个男人,突然一阵恶寒。 之所以会恶寒,并不是因为我对同性恋有什么看法,我尊重任何取向任何不违法的喜好和行为,但问题是,我真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被一个男人看上。 他是喜欢我吧? 他在信里是这么说的。 但是,除了昨天那一小瓶香水之外,我从来没感受过他对我有什么好感。 他不给我白眼就不错了。 平时那个对我爱答不理的人,跟信中这个恨不得把昨晚数到了多少颗星星都告诉我的人,会是同一个? 我看完信,盯着最后那句“今天也真真切切在喜欢你”看了好久。 这字写得真漂亮。 这句话看得人心情真复杂。 我躺在那里,哀叹一声,把信纸蒙在脸上,清清淡淡的香气直接钻进我的毛孔,把我也染上了那个味道。 这可怎么办? 在证据确凿之前,我是不是应该先按兵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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