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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第1/4页)
“糜香是香料?”范茗一副好奇宝宝的作风,将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美德发扬光大。 其他几人也竖起耳朵听这一老一少的对话。 这钱老头也是个人来疯,高兴的时候会很乐意给你讲解,不高兴的时候你就是跪在地上求也是没有用。当年张大帅学木工活的时候没少遭这种罪。当年的张大帅是何等人来着?岂会受这种气?你不乐意教,我还不乐意学呢,只是第二天又会去。钱老头看在老爷子和张大帅已故父亲的份上才没有将他扫地出门,所以师徒俩的情分一直不好不坏。 而今天钱老头看见范茗就像看到了常年和父母住在城里的外孙女,打心里喜欢,所以一定是知无不言,言无不欢。 “糜香可是一种了不得的香料呀,是从雄性麋鹿身体里取出来的。在过去都是皇家的贡品呀,一般人是享受不到的。现在也不是常人能享受的,听说价钱比黄金还贵呀。” “在身体里怎么取出来呀?”范茗今天是誓死要将好学生爱发问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 钱老头仿佛在为自己孙女讲解一样,没有一点耐烦地表情:“过去和现在取得方法是不同的。过去呢,都是直接将麋鹿杀了取出香囊;现在不同了,知道了麋鹿香囊的所在处,只需要割个小口子用勺子舀出来就可以了,不会伤害到麋鹿的。” 听到要将麋鹿杀了才能取出香囊时范茗心里莫名的一紧,听到现在已经不用杀死麋鹿就能取出麋香才拍着虽不如大御姐女王行如水的波澜壮阔但却也有真材实料的胸脯松了口气说道:“还好还好。” 张太平看得出来,她的这番表现纯属天性使然,没有一点做作的成分在里面,说明她本就是一个活泼善良又憨态可掬的姑娘。这让张太平对她的好感提升不少。 从她的言谈举止中可以透出她的家庭非富即贵,然而却没有富二代的纨绔与骨子里的嚣张跋扈,但也没有一丁点富家子弟继承人的精明与阴暗。纯洁的如同一张白纸。张太平不知道这是有人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作启蒙教育不周。 自嘲的摇了摇头,想到哪里去了。 几个人边说话便慢慢向鹿群喝水驻足的地方移动。 其他人对这些在森林中没有一点反抗力只能成为别的捕食动物口中的美餐的精灵没有什么别的想法。所以走得虽然轻手轻脚,但却没有什么压力,能走到跟前拍张照最好,不能了也无所谓,反正不损失什么。 但有两人却是例外。王朋自打听到麋香比黄金还贵重就恨不得飞到那只麋鹿跟前将其按倒在地,掏出全部的麋香。所以现在大白天却蹑手蹑脚向着鹿群移动,好似做贼一般。范明也是如此,没走多远脸上就紧张地布满香汗,红扑扑地煞是可爱。 张太平走在队尾看着两人如出一辙的动作行为不由一愣,轻轻叹了声可惜了,再看向范茗是眼中就连自己都不知道是怜惜呢还是可怜。 就在张太平叹出“可惜了”三个字时,旁边刀子一样的眼神刮过。张太平转头正好对上行如水初次冷漠如秋般的眼眸。温柔似水这一刻变得锋芒毕露变得冷冽肃杀。 “你看出来了?”声音竟有点飘渺的不着边际。 张太平看着这张不曾展现的冷漠脸庞,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我知道王朋的智力是有些问题的。” 突然冰霜化尽,又是一张妩媚妖娆到了极点的笑脸,在刚才如同女王般的气场下还能应付自如的张太平突然就有些吃不消了,不自然地转过头去。虽然不知道苏妲己的笑容到了何种境界,但是这一刻张太平只能执拗地认为这一笑比之苏妲己也不遑多让。他的心竟然跳了跳。 “对她来说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张太平没有应答。行如水也不再说话,脸上又恢复恬淡素雅的表情跟在范茗身后。 也不知道是时间长没有人类踏足这里这些鹿们没见过人不知道害怕还是它们自认为能应付所有的突发事件,这些鹿站在那里没动,只是警惕地望着慢慢走过来的这群两条腿的生物。 终于在距离不到二十米的时候,这群鹿才撒腿四散而开,因为这是王朋的杀机已经是*裸的了。王朋扑上前去,张太平并没有阻止,鹿是森林种的长跑健将,很少有动物能在跑步上比过鹿群,至少人类是远远比不上的。王朋注定要扑个空。 鹿群四散开来后就隐没进树林里。但是有一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鹿跑出几十米远后有停下来好奇地望着这群人。 被王朋的举动惹得大怒的范茗见此状况又喜出望外,从背包里取出零食放在手心,又慢慢接近小鹿。王朋又想合身扑上,却被张太平拉住,他对张太平的话向来唯命是从,虽心有不甘但却没有再做出天怒人怨的事情来。 范茗向小鹿接近,嘴里叫着连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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