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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身边,在她心里,在她往后余生的朝朝暮暮。 心情陡然转好。 画被妥善收起来,翻出周绾送的玉石,诚如绾绾所言,这玉石算不得什么稀罕物,真正的贺礼还在京藤。 至于其他人赠送的礼物,至秀亲手拆开,又爱惜地为它们分门别类,这是她在异世过的第一个生辰,收获了许多人的好意。 作为娘亲的至夫人送了她成色极好的羊脂玉镯,作为未来公公的春老爷送了她纯金打造的一套首饰,而作为‘未婚夫’的春承呢? 至秀脸颊红润,咬了咬下唇,一派淡然道:“书墨,你先出去吧。” “是。” 门被掩好,秀气的女孩子沉吟再三,终是因了心底那点好奇,起身来到衣柜。 柜门打开,里面尽是春承送她的新衣。 玫红色的小衣拎在手上,有些烫手。至秀抿了抿水润的唇,抬指解了衣扣。 衣衫褪尽,举止之间后背隐约泛起一丝丝疼,拧眉不予理睬,玉白的身子呈现在等人高的穿衣镜,至秀看得红了脸。 后背的伤用了最好的药,除此之外,能快速结痂,得益于她有一身出神入化的好医术。 背过身扭头去看镜子里不甚好看的伤口,昨夜与春承耳语的场景适时跃上心湖。 说不清当时为何会吐出那般不知羞耻的言语,如今想来,那种羞耻感犹甚。 庆幸春承醉得人事不知。 为防伤口崩裂污了衣衫,至秀羞赧地拿着小衣比着身量试了试,怎么看怎么合适,不禁在心底念叨了一句登徒子。 早课,被念叨着登徒子的春少爷左手转着钢笔,眼睛看着站在讲台的女人,心里却是在想她的未婚妻:她贸贸然为秀秀做小衣,秀秀会喜欢吗? 出身名门的秀秀似乎和她一开始想得有了出入,起初她认为大小姐秀外慧中,优雅自持,是正儿八经恪守礼教的世家女。 她不喜欢规规矩矩死气沉沉的世家女,可惜生不逢时。 在她那个时代,若早五百年,还能赶上崇慕风流的‘文鸾盛景’。 五百年前,停兰台有不输男儿的皇家郡主,文坛战场,更有儒雅霸道的凛春侯,那个年代,风流如酒香,洋洋洒洒伴着笔墨才情,七国一.统,血雨腥风,是深入灵魂的震慑。 而她,生在了风流云散的五百年后。 五百年后,男人重新回到了权利巅峰,女子被三从四德束缚地寸步难行。在那样沉闷的大环境教养出来的名门淑女,她以为秀秀不会喜欢她、不敢喜欢她。 可事实证明,至家小姐文雅外表下藏着一颗叛逆孤勇的心。 很对她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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