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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得咽了气,醒来,小姐就变了。 更温柔,更典雅,更沉得住气。而温柔之外,也有了棱角。 再好不过。 书墨没忍住再次看向自家小姐,心里暗暗补上一句:不仅有了棱角,还更漂亮了! 那漂亮,怎么形容呢? 说是人间绝色也不为过。可单单以绝色来形容小姐,未免过于单薄了。 小姐的美,在骨在皮,宜嗔宜喜,她能柔软如四月天的柳枝,清淡如空山飘荡的烟雨,暖起来,又像冬日燃烧在铜炉的星火。 就不知,这样的人媚起来,是何种风景…… 书墨摇摇头,懊悔地拍了拍脑门,她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真是大不敬! 听到动静,至秀回眸浅笑:“你这是在做什么?” “没有没有,奴婢什么都没想!” “……” 一晃的沉默,至秀音色愈清:“去喂猫吧,无事不要扰我。” 她顾自迈进书房,手里还拎着春少爷送的礼物,书墨呆呆地杵在那,神游天外的人总算意识到原来已经回家了。 她任劳任怨地转身,搓了搓掌心,拍了拍发红的脸,才将那些不该有的杂念抛开。 回想刚才小姐说那句话时的神态,书墨脚步放缓,心想,真是圣洁不可侵犯啊。 怎么办?越了解越入迷,她太幸福了,有一个天下第一好的主子! 书房的门果断闭合。被看作天下第一好的至大小姐眉眼温和的解开衣扣。白嫩的指搭在衣领,望着那平摊在眼前的旗袍,一阵失神。 春承…… 她在心底轻念着那人的名字。 像是宿命般,前世今生,一样的名字,相同的相貌,一眼就是一生。 春承为她做旗袍,除了做朋友,就没有点其他的意思么? 她和前世的春大小姐不同,她敢嫁进春家,敢同她拜堂成亲,是……是做好了与她做妻妻的准备的。 新婚夜那日,春承躺在她身侧,她是紧张的,那紧张来得很莫名其妙,虽然晓得女子和女子也能做一些羞人的事,但到底怎么做,她是不知的。 她也曾羞愧不该有那样放浪的心思,毕竟春大小姐娶了她,接过来的只是那沉甸甸的责任。 她说要担起她的一生,可并没有许诺,会给她应有的‘夫妻之情。’ 那这旗袍又算怎么回事呢? 若要做朋友,为何要对她这么好? 惹人苦恼,惹人愁烦。春承也是女子,难道不晓得,女子的心,轻易不能碰吗? 还想听她喊‘兄长’、‘jiejie’,大小姐眼圈微红,暗道:你怎么不上天呢?讨厌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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