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王的绝色狂妻_第一百五十章 收拾两个妖孽贱货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五十章 收拾两个妖孽贱货 (第2/3页)

为国师也是暗中做了手脚,所以二人的梁子就是此刻结下的。”轩辕川回忆着说道。

    江流月冷笑一声,“这皇甫雄也可真是不要脸。”她师傅虽然平时连自己都坑,但是她绝对相信他不会是那种作风行事卑鄙之人,明明是皇甫雄技不如人,还怪罪到别人身上,脸皮厚的都可以当城墙了。

    什么八大家族,什么名门正派,手段也不见得光明磊落到哪里去。

    他们说话的间隙,空气中多了几道诡谲的气息,明显地来者不善。

    龙刑天觉察到了,一双凤眸里溢出了寒意,嘴角噙着一抹不明深意的笑,装似寻常附在江流月耳边低语道:“我去处理下,很快回来。”

    “好。”江流月浅笑应道,她也察觉到了。这些人很有可能是焚香谷或者是圣天宫的人,等了这么些日子,终于是忍不住了。

    龙刑天一走开,风护法就从暗中现身了,抱着剑恭敬地立于一旁,朝着江流月微笑颌首。

    江流月勾唇,龙刑天想的可真是周到。

    轩辕川却是看得明白,风护法在此,防的人除了皇甫邀月和皇甫怜星,还要防的人是他吧,他无奈地摇摇头。

    皇甫邀月和皇甫怜星一路走来,神色极是目中无人,目不斜视,样子很是不屑,样子仿佛根本就没把任何一个人放在眼里。他们认不得龙刑天和轩辕川,在看到了江流月以后,直直朝她走来,一脸傲慢,言语间尽是挑衅和鄙视。

    “哟,这不是江家的五小姐吗?听说刚被某个神棍收为了徒弟,还以为是个厉害角色,不过今日看来也不过如此。”

    说着还上下打量着江流月,点头评足,“也是,神棍的徒弟也是个小神棍,能有什么本事,不过出来丢人现眼罢了。”

    说完,笑得花痴乱颤,脸上满是嘲弄蔑视之意。

    江流月神色清冷,一点也看不出动怒的迹象。反而是轩辕川不悦地拧起了眉头,他挥手,正准备招来护卫,将二人赶出去。

    “皇上,等等。”江流月低声阻止了他,轻声说道:“多谢皇上关怀,事关家师脸面,自是应该我这个做徒弟的出面,才不会丢了家师的脸。所以,还请皇上不要管。”

    轩辕川深深看了她一眼,沉默着挥退了侍卫,有些百无聊赖的看着她,倒是有些期待她会怎么做。

    江流月伸手将正在桌子上吃点心吃得欢快的球球,悄悄地扔下桌,比了一个手势,球球立刻会意,咻地一声蹿了出去,像一阵白烟,快得让人无处察觉。

    “娘亲,哪里来的狗乱吠吠?”龙小宝从满桌的美食中抬起头,一脸茫然的抬起头,呆萌地问道。

    江流月笑笑,摸着他的小脑袋,一脸认真的说道:“不过是两只野狗乱咬人,你爹说过,这疯狗发起疯来,自己都不放过,所以小宝,见到这种疯狗要记得绕道走,不然被咬了一口,可就糟糕了。”

    “哦,小宝明白了,以后见到疯狗的话,一定绕道走。”龙小宝恍然大悟般地说道。

    “臭丫头,你说谁是疯狗?”皇甫家的两兄弟的中,一人双目怒瞪着江流月和龙小宝,一脸愤怒。

    “他是皇甫怜星。”轩辕川出声提醒道。

    江流月挑眉,果真是做弟弟的没有那么沉稳。

    “娘亲,疯狗又在乱叫了,小宝怕怕。”龙小宝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露出一副怕怕的表情,往江流月的怀里躲。

    “小畜生,你骂谁?”皇甫怜星接连被一个吃奶的娃娃拐着玩儿的骂了,气得脸部肌rou抖动。

    龙小宝抬头,一脸无辜地看着皇甫怜星,道:“小畜生骂谁?”

    “小畜生骂你!”皇甫怜星想也不想地回道。

    龙小宝咧开嘴一笑,模样狡黠,“没错,正是小畜生骂我。”

    “噗嗤。”有人被龙小宝童声童语逗笑了,“这年头怎么会有人这么傻,承认自己是小畜生,哈哈。”

    “皇甫家出了一个小畜生,还真是搞笑。”

    “看上去挺正常的一个人,没想到脑子这么不好使。”

    皇甫怜星气得每根头发丝都在颤抖,混小子,他居然着了他的道,被他给绕进去了。

    “啊!臭小子,你又在做什么?”皇甫邀月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的衣衫沾上一团黑乎乎的油渍,还有一个小孩儿的巴掌,整个脸部肌rou都在扭曲了。

    他有洁癖,很严重的洁癖!

    “大婶儿,别激动,我看你衣服乱了,替你整理整理。”龙小宝一脸诚恳地说道。

    众人心想,这孩子可真是乖巧懂事。

    皇甫邀月深吸一口气,指着龙小宝,颤抖着问道:“你说,我是大婶儿?”

    龙小宝歪着脑袋,可爱地点点唇,模样有点小纠结,“不是大婶儿么?老大妈?老大娘?”

    “噗……”人群中一阵爆笑。皇甫邀月和皇甫怜星虽然长得极像女子,总会生出让人觉得雌雄难辨之感,但是他们最讨厌别人说他们是女子。咳咳,叫一声jiejie也就罢了,但是大婶儿,还老大娘,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天大的侮辱,绝对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