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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 (第2/4页)
经轻度腐坏颇为可怖的尸身状况,会不会胆寒恐惧。 怎知却听春归在低呼之后说道:“樊妻及那两个小儿口鼻内干净而无烟灰,两手两脚也皆没有拳缩,这可不像是被大火烧死,倒像是被人杀害后再放的火!” 这下子兰庭反而怔住了,良久才问:“辉辉怎么知道这些?” “小时候父亲藏有一卷洗冤集录,有回我正巧翻了出来,看前序就知道这本书说的是有关仵作应当如何勘验尸身的内容,心里觉得好奇,便拿去房中仔细看了一遍,在火死一篇中,看得死者没死之前,被火烧逼,必然奔走挣扎,嘴巴张开呼吸急促,所以会把烟灰吸进口腔、鼻孔内。如果尸身口鼻之内干净而无烟灰,十之**是在起火前就已经殒命。” 兰庭:…… 好吧,看来是他想多了,他的小娇妻的确不是普通人,多大点的姑娘啊,竟然就看过洗冤集录,这本书连他都没看过呢,必须记得找来细看一遍。 又道一句:“经仵作勘验,樊妻及其二子是被勒杀的,三人陈尸炕床上,尸身并没有因为大火过多损害。” “被人勒杀后纵然是抛入火内焚烧者,尸体的头发焦黄,头面和全身烧得焦黑,皮rou抽/缩卷皱,但也不会有起泡脱皮的地方,樊妻等三人的尸身倘若未遭大 火直接焚烧,头项上应该看得出被勒过的痕迹。” “据仵作称,三人均是被绳索勒杀。” “那尸身可是嘴、眼张开,手掌伸展,头发散乱,颈部索痕浮浅而色淡,舌不伸出,也不抵齿,颈上皮rou有指甲抓过的痕迹?” 兰庭叹了一声:“仵作确是这样说的,辉辉若生为男子,想必成就不输宋提刑几分了。” 春归这回可不敢厚着脸皮当此夸奖,连连摆手道:“我至多也就是照本宣科,照本还是照的宋公文录,真要让我去现场勘验,只怕分辨不出什么痕迹是被绳索勒杀,也不懂指甲抓杀的痕迹具体怎样,毕竟尸身已经有了腐坏的迹象,要准确判断可不容易。” 自谦过后又立即关注案情:“迳勿只说樊妻及二子是被勒杀,那樊大呢?他的死因难道不同?” “他的尸身毁坏极其严重,多处皮rou已焚毁只余白骨,仅靠尸身并不能判断详细死因,但樊妻及其二子的死因能够判定为勒杀,证明这个案件绝非那里长上报的走水意外,所以施世叔立即询问前往收尸的义庄役员,他们说樊大当时陈尸之处并不在炕床上,而是卧于室内地面,尸身被压在焚毁的梁柱坍塌的瓦顶底下,我和施世叔前往现场,仵作让役员指出陈尸地点。” “仵作可是在陈尸之处扇去地上灰尘,在清除干净的地面上,用米醋及酒浇泼?” “是。结果伏尸处的地面上呈现出鲜红色的血迹。” “那樊大生前十之**便是先被刀刃杀死,且被凶手焚毁尸身,伪装成被火烧死的了。”春归蹙着眉头。 兰庭这回都不想多废言辞夸奖了,伸手去在春归的肩头拍了两下,又冲她竖起了大拇指。 “樊大究竟是和谁结了这么大的仇怨啊?才导致凶手将其满门杀害!”春归再问兰庭:“施世叔可有询问邻里,邻里们又是如何说?” 兰庭这才说到了邻里大黄企图阻止官衙勘验现场那起风波。 第237章 众人口供 春归从渠出口中已经听说了大黄准备图谋樊大宅基的念头,但她知道这可不是大黄伪造一张借据就能得逞的事,樊大没有亲属,按此时律条,他的宅基理当在案件完结后由官衙征收重新赁售。没想到大黄竟然无赖到了这个地步,自己就把邻里的财产归为己有,并公然胆敢阻止官差办案,这可真应了那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俗语俚说。 尤其当听施世叔竟然相信了房产原属大黄的话,春归忍不住着急道:“总不能这样一来,官府就真被大黄欺瞒,由得他贪图得逞吧?施推官的话也说得太草率了,在场这么多邻里,他随便找几个问一问就知道大黄是在说谎!当众就让大黄讹骗得手,岂不是公示广众无赖欺诈真能占着好处,时下的民风已经大失淳朴,可不能再让无耻之徒大行其道。” 她这时因为和兰庭的夫妻关系已经“突飞猛进”,两人是真正处于如胶似膝得如假包换的程度,说话时便比从前少了许多谨慎,没意识到这话里已经露出破绽——她是怎么肯定大黄就一定是在说谎呢? 这个破绽也自然没有逃过兰庭的耳朵。 若换从前,兰庭说不定还会表示疑问,但他这时却没有点出。 “有我在呢,怎能让无赖得逞?”赵修撰竟然自夸一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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