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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第2/4页)
能都不是很有女人味。 可能在感情中,人就是这么的患得患失,明明自己也不差,但是在对方面前,就低到了尘埃里。 胡思乱想过后,吴晓梅就有些更黏着季恒了,总想用行动去证明些什么。 吴晓梅不知道,季恒是多么喜爱她,喜爱到可以克制作为男人原始的本能,想要给她最好的。 季恒是半路穿过来的,一过来原身和吴晓梅已经是夫妻关系,这一点总是让他有些介怀。倒不是说别的,而是两人在那样的情况下举行的婚礼,吴晓梅还是不情不愿的,当时就草草办了两桌酒席就算完事了,什么仪式都没有。 所以季恒最近就一直筹划着想要给吴晓梅一点仪式,以证明他季恒会和吴晓梅白头偕老、此生不悔。 毕竟在季恒看来,婚姻的仪式是很重要的,应该要有八抬大轿迎门、要亲朋好友祝福、要拜过天地,才能入得洞房。 看见季恒眼里的迟疑,吴晓梅的嘴巴一下子瘪了下去,眼中的光彩和羞涩也散了过去,季恒见状,又有些心疼,转身走到了最近刚刚打的一个写字台那边。 吴晓梅见季恒不说话,还转身走开了,心里又是慌乱了起来——难道季恒果然不是真心喜欢她?连和她一起睡觉都不愿意,这还谈什么其他啊? 只是很快,吴晓梅的视线就被季恒手里的两个银圈吸引了,只见季恒拿起吴晓梅的一只手,将小一些的银戒指套进了吴晓梅的无名指上:“我在书上看到的,西方人结婚的时候会戴对戒,表示此生只此你一人,无论贫穷富贵、健康疾病,都会和你永远相伴、不离不弃。这个戒指就是信物,我现在给你戴上了,你愿意给我戴上吗?” 吴晓梅有些呆呆地看着季恒,感觉脑子都有些不够用了。 所以说,季恒给她这个戒指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她感动到泪水涟涟吗? 吴晓梅咬了咬唇,也将另外一个银戒指给季恒戴上。 乡下人也有戴戒指的,但是都是为了简单的装饰,哪里有说什么结婚对戒,还有誓言这种的。 吴晓梅看着他们一大一小两只手上的银戒指,虽然朴素、没有任何花纹,但是却让吴晓梅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看的戒指了! 就是拿金的来给她,她也不会换的! 吴晓梅此刻想的也没有错,确实这个朴素的银戒指她一戴就是一辈子,再也没脱下来过。就算后来有钱到什么钻戒、宝石随便买了,她也始终带着这枚银戒指,从未更换过。 在她看来,此时此刻已经是她这辈子最甜蜜的时刻,而这枚戒指,见证了这场甜蜜,镌刻了她恒久的心意。 季恒牵着吴晓梅的手走到了床边坐下,忍不住微微拂过吴晓梅乌黑的秀发,叹息道:“现在我能给的,也就这么多了。以后有钱了,我再补给你。” 吴晓梅拼命摇了摇头:“这已经很好了,我不要很多的。你放心,以后我也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初尝情爱滋味的男女都是恨不得将自己的心掏给对方看,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意,因为有时候再多的甜言蜜语也述不尽心中的情意万千啊! 两人自然而然地拥吻在了一起,互相带着怜惜与nongnong的爱意,洋油盏闪着微弱的光,月亮悄悄躲进了云层。 屋内传来喘息声,转而间又仿佛消散于无,窗外星空万里,岁月静好。 == 时间过得飞快,吴晓梅一边跟着季恒复习功课,一边又偶尔出去收粮食、倒卖一些农产品,也是弄得风生水起,季恒想叫她不要那么辛苦,她也只是嘴巴上同意。后来见季恒有次看到她出去收粮食脚给扭了,肿的老高,都有些发火了,才没有再收沉重的粮食,就搞一些鸡蛋、鸡鸭去卖,东西轻一点,赚的还多一点。 季恒这篇小说很能赚钱,如今他已经写了近二十万字,总共赚了一千块钱样子了,家里的债还的差不多了,吴晓梅压力小了,心态也随和了很多,小生意还在做,但是更多的确实把心神放到了读书上——毕竟她起步晚了一点,又只学到初中,基础也不扎实,从头再来是有点吃力的。 季恒在学习上确实有天赋,经过八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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