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节 (第3/4页)
没有正儿八经上过学,但是他父亲以前是上过私塾学过字的,也教会了吴大海识字写字。吴大海这一手字也是习自他的父亲,虽然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只学了四五年,但是吴大海正是凭借着这一手字,凭着识文断字才被稻乡村村民选为了村长。 所以对于自己的这一手毛笔字吴大海是十分自得的,以前时不时的会拿出纸笔来写几个大字,只是后来国家搞起了□□,他也就收了起来,也就在春节的时候写几幅春联热闹热闹。 往年吴大海还会把自己写的春联送给亲朋好友,还有知青点那边,总是会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尤其是知青点那边,在吴大海眼里,那里可都是住着文化人,就连文化人都认可他的毛笔字,这可让吴大海心里得意坏了,于是这个传统每年也就这么保留下来了。 说实话,吴大海自己的父亲也就读过几年私塾,教给吴大海的更是一些皮毛了。书法这东西又是要勤学苦练的,长时间不写手也会生疏。吴大海这个每年的“保留节目”,倒不是说真的字写的多好,一来村里会写毛笔字的也就吴大海一个人,大部分村民也看不懂好坏,只知道能写就是厉害了;二来这大过节的又是送春联,还是村长亲笔,按照国人的习性,也自然是要吹捧一二的。 所以这么些年下来,吴大海对自己的字有了一种蜜汁自信,可是当他看到季恒这笔字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做差距! 天差地远的差距! 果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也正是因为这个字,竟是破坏了一整张春联的完整性:试想一下,原本十个长相普通的男人坐一起挺和谐的,谁也不觉得谁难看,现在猛然来了一个超级大帅哥,这另外九个男人就不够看了。 吴大海默默地把这张春联纸拿了下来,又放了一张新的空白的红纸,对着季恒说:“这幅春联就你来写吧,我原来想写的是年年福禄随春到,日日财源顺意来。” 往年吴大海只会写三个对子,今年也是去镇上赶集的时候看到镇上供销社卖的春联里有这个对子,所以想着回来自己写。但是回来睡了一觉,提笔竟然忘字,不记得那个禄字怎么写了。不过也正因如此,才发现自己女婿竟然有这本领。 季恒听着吴大海念完春联的内容,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倒是让吴大海心里头一紧—难道他就这一个字写的好?这也太过巧合了吧…… 还没等吴大海胡思乱想完,季恒已经把对联一挥而就,要不是这红纸差了点,这春联就像和外头买的似的!不,甚至是更好!外头买的春联都是统一的印刷字体,哪里有季恒写下来的这些好看? “好!好字!”吴大海忍不住开口称赞,就算以前他再怎么看不上这个女婿,无数次地后悔给女儿应下这门婚事,在此刻那些不愉快也一下子消散了,只剩下对季恒所写的字的惊叹! 吴大海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头是极为敬重知识分子的人,而且也相信字如其人这句话。 吴大海一时半刻都没办法把能写下这么一手好字的季恒和那个撬了他橱柜偷吃他麦乳精的季恒联系到一起,此刻他只觉得这人是块宝!甚至过后还自发的帮他之前的所作所为找理由,自动洗白他的动机。 毕竟世人都能接受真正有才华之人的瑕疵的,而能写出这样让人惊艳文字的季恒,在吴大海眼里,绝对是有大才的! “小季啊,你这一手字练了很长时间吧?”情感一拉近,就连称呼都变了,直接从“季恒”变成了“小季”。 “是的,懂事起就开始练了。”季恒从三岁会握笔就开始练字了,从此之后就再也没放下过毛笔,家中几本名家字帖早就被他临摹的起毛边了,练习用的纸都能有十几人高,不管是行书隶求楷书草书他都能信手拈来,不敢称大家,但也已经算在书法一途小有所成了。 吴大海一听果真如此,忍不住对着季恒赞叹道:“亲家培养你也是费心了!”能在这个时候还坚持让孩子学书法的亲家绝对是有远见也让人佩服的!搞不好亲家自己也是书法大家,才教的出这样的儿子。 吴大海心里头感叹了一回,倒是说的季恒心里头一愣—原身父母哪里培养过他了?两个人也就刚刚初中毕业,成天上班还来不及…… 幸亏原身老家离这里千里之遥,应该不会被戳穿吧? 翁婿两个各怀心思地交谈着,表面上倒是一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