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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第1/3页)
那天晚上段绪送她回家,走得比她还急,衣服也故意没要回去。程萝从来是个恩怨分明的人,不愿欠人家什么,只是一直没合适的机会去还他。 现在她的广告来了个开门红,算是托他的福做出了一些成绩,她也该去回礼了。 她站起身,看了下西装的牌子——禁止机洗、禁止手洗、禁止干洗,奢侈品约等于一次性。这衣服,还回去估计人家也不会穿了。她又打开电脑,下单一款领带。 晚饭前,她拎着西装跟领带直接到段家恒越集团总部去找他。 恒越坐落在市中心,大楼高耸、玻璃铮亮,反射着夕阳熠熠光辉,十分气派。据说这栋楼是当年段家老爷子找了迪拜的设计师设计的,迄今为止,a市没有任何一栋楼的造价能超过它。 程萝刚走到大厦外,皮包里的手机就响了。她掏出来一看,是林翰那个渣男打来的。 想必是看到她的剧情广告了。 她冷哼一声,接了起来,故意说道:“喂,哪位?” “程萝。”林翰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声音有点低。“是我。” 程萝轻笑,声音里却毫无笑意,只有轻蔑跟得意:“呦,是病号啊。大晚上的,医院让打电话吗?你可别吵着病友。” 林翰不介意她的嘲笑,也跟着干笑两声:“我特意问过护士,可以打电话的。我看了你写的广告剧,就是想打个电话,恭喜你终于当上编剧了。这不一直是你的梦想么?总算是,实现了啊。” 话说到这,他忆起看到厚厚的弹幕划过她的广告时的自己——也奇了怪了,他比她还激动呢。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 电话那头,程萝问:“你可真闲啊,是因为韩梦恬的事儿,被老爹剥夺了财权,手里所有公司都交给大哥管了,才有空看广告的?” 林翰挑起唇角。听她冷嘲热讽他两句,还挺带劲儿的。“你果然是变了,就在那天之后,一瞬间就变了。变得像个小野猫一样,只知道挠人。” 程萝说:“你误会了,我从不挠人,我只会借刀杀人。” “程萝。”林翰眼角柔了柔:“你的广告剧戾气那么重,是因为我吗?还在乎我,因爱生恨,是吗?” “什么玩意儿?”程萝的声音抬高了八度:“您还能要点脸吗?” 听到她的话,林翰不禁牵起唇角:“不是也好,我生怕因为我,带坏了你。你本来是个很善良的小姑娘。” 她冷哼:“不好意思,我早不是小姑娘了,我现在是你姑奶奶。你甭道德绑架我,我从来也不善良。能看你跟韩梦恬轮流扑街,我非常痛快。” 她的话句句都像淬了毒,林翰非但没生气,反倒生出一肚子感慨,还夹杂着几分几近于变态的兴趣。 他犹然记得第一次真正认识她的场景。 也是个夏天,她刚上大三,到他的公司实习,做宣传口的文案编辑。那天深夜,大概要有两三点钟了。他从外面应酬回来,本想收了东西就走,却被她吸引住了目光。 公司一整层的员工都下班了,只有靠近落地窗的位置,她的小小工位还亮着灯。 瘦瘦小小的女孩子,精致的五官稚气未脱。她在专注地干着什么,连他出电梯的声音都没听到。 他轻手轻脚走近,才发现她拿着一支钢笔,稿纸写了厚厚一摞。她没有占用公司的电,而是自己带了充电的小台灯。暖黄色的灯光打在她白皙的脖颈,照出一片柔柔的奶油肌。 他才想起来,hr 好像跟他提过,公司新招了一个大三的实习生,编剧专业的。 从那以后,他应酬完总爱回公司。她基本上每次都在那里写稿子,安静得像个小天使。 有一次他去海外出差,顺便参加了一场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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