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姗姗来迟的团长挨个跟他们打了招呼,然后就开门见山地问道:“各位有什么才艺吗?十分钟后报给我,先排个上午的节目单。” 才艺? 黎央刚庆幸可以无人问津的状态下解脱出来,庆幸了不到半分钟,一听这个,瞬间又呆住了。 倒不是没有才艺,恰恰相反,这些年来为了一些角色或者机会,他练就了不少本事,像是乐器,唱歌,以及戏曲或跳舞之类的,都能来。 但问题是,他不知道原主应该有什么才艺啊! 他掌握的才艺都是长年累月里慢慢积累的,万一展示了个原主不会的,被人质疑,他总不能跟人解释说其实我是小天才,别人需要学很久的东西我看一眼就会吧? 那他可能是不想混了。 但如果原主肢体不协调,他上来就跳个舞,那可能也不是什么好现象。 选什么才保险一点呢?黎央十分纠结。 才过了三五分钟,就有几个人已经做出决定,报上了自己的选择。而黎央还在皱着眉头思索。 谢简文就站在黎央旁边,转头看到黎央满脸挣扎,低声问了句:“你选不出来吗?” 他这个话问的很有水平,仿佛黎央是才艺太多不知道选哪一种似的。 虽然事实确实是这样,但黎央知道外人不可能真这么想,所以也领会到了对方的好意。 黎央正想着要怎么回答他,忽然灵机一动,问他:“文哥,你选什么?” 他刚刚想到,这么突然的情况下,一般人通常就是选个唱歌或乐器。 那么,如果谢简文选乐器,他就问谢简文自己能不能跟他合作唱歌;如果谢简文选了唱歌,他就问自己可不可以给他弹吉他伴奏。如果谢简文非要跳舞之类的,他在一边唱个歌伴个奏也还说得过去。 黎央觉得,作为艺人,会唱歌应该没什么奇怪的,何况他记得原主还是选秀出身。 而吉他也是比较安全的乐器,当代年轻人只要想学,不少人都可以弹上一弹,速成也说得过去,只是水平参差不齐罢了。 他自己唱歌还行,吉他弹得也挺不错,但是就怕原主不会或不擅长。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和谢简文合作了,回头有人问他唱歌能力怎么突然提高,他就可以说多亏谢简文弹的好;如果有人质疑他的吉他水平呢,他就说其实自己刚学会,弹得一般,主要是因为谢简文唱得好。 从之前在休息室的谈话里,黎央察觉出谢简文认为公司要求黎央配合组cp,对此是有些愧疚的——这应该也是书里谢简文一直对原主不错的原因。 加上按照之前的节目里得出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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