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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赢见他不答话,微微一笑:“那种小玩意,你喜欢,我给你就是。” “啊?”姜勤风一抬头,明晃晃十张火符如同十张毛爷爷晃着他的眼。 卧槽,不会吧,十张。 这玩意一张就能干掉不少人吧?给他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真的好吗? 他马上乖巧地收下了。 “多谢公孙——” 这如何称呼? 怎么回事,一张都没抽出来的东西,面前这位爷一口气给了十张。 姜勤风张张口,打游戏时的口嗨瘾来了,差点没情真意切地喊出来一声爸爸。 “叫我公孙叔叔就好了,小子。”说罢,他示意姜勤风看向桌子。 “你先吃饭,过段时间我再告诉你如何使用。” 红木托盘上,青瓷小碗中淡白色的米粥还散发着温温的热气,旁边摆着一碟凉拌鸡丁和清炒鲜蔬,看起来让人食指大动。 筷子也是金雕红木的,筷头雕成镂空的霸下,龟面獠牙,华丽中又透着威武。 “你要的粥,用他们这最好的米熬的,米粒儿少,一口也就喝了。” 公孙赢看他还愣愣的样子,接着说:“临江城最好的特产便是玉祥江米,米质纯正,气味清香,就算我已辟谷多年,每次招生来这,都会吃上几碗江米小粥。” 原来这么厉害的大佬是给自己来送饭的? 姜勤风心中吃了一惊,拿起勺筷,开动了。 这米果然色泽晶莹,比姜勤风吃过的任何米都适口。 一时间,房间里只有姜勤风细微的吃饭声。 他在现代养成的吃相非常好,不咂嘴不掉饭,动作干劲利落,夹起来就吃,吃完了就夹,在现代的时候,他妈还老叮嘱他别吃太快对肠胃不好。 公孙赢看他这吃相,微微点头:“礼节不错,你来临江城前,怕不是乞丐吧?魔物肆虐人间,不少百姓流离失所,可怜了。” 听大佬这么一解释,姜勤风意识到自己又崩人设了,幸好对方给他圆回来。 “谢谢叔叔你救了我。我叫姜勤风,生姜长得很勤快,像阵风。你叫我勤风吧。” “不用,到时候辈分可乱大了。” 难道他要收自己为徒?姜勤风有些雀跃。 “你吃好了?换上柜子里的衣服,跟我去大厅,他们都还等着测试你的灵根。” 看他要把饭拿走,姜勤风赶紧又刨了两口进嘴:“没呢,我再吃会。” 十多岁的小男孩,可怜兮兮地抱着饭碗,一双小狗似的黑色眼瞳又圆又大,看起来确实招人心疼。 公孙赢还未和这样的小孩相处过,觉得有些好笑,平素急躁的性子难得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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