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媳妇有点甜_第126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26节 (第1/3页)

    喜乐队领头的人伸手找胡老太要钱。

    胡老太不想给,就在那骂骂咧咧,“滚犊子吧你们这些狗东西,咱家好好的婚事被你们吹的跟办白事一样,还想找老娘要钱?都给我滚,老娘一个子也不会给你们!”

    喜乐队来了有四个人,这时都不干了,“胡老太你这话怎么说的,我们这队伍是专业的,平时四里八乡哪家办红白喜事不是找的我们,怎么到你这就变味了?我看你就是想赖账吧!”

    “你说谁想赖账呢?说谁呢?”胡老太不想给钱,还死要面子,当场就和那乐队的人吵了起来。

    240翻脸

    胡老头这时从后院扛着锄头走了进来,进门就将锄头往地上一砸,瞪圆了眼睛吼道:“都给我滚!再不滚小心老子把你们脑袋砸开花!”

    喜乐队的几个人常年走街串巷,自然也不是好惹的,哪里会被干巴巴的胡老头一声吼就吓着,当时一个个就都捋起了袖子,吼了回去,“来啊来啊,砸!我倒要看看,你敢不敢砸?砸着了我就赖你们家不走了!”

    胡老太气极了,在那指着乐队的人破口大骂,“我活了一把年纪,还从没见过像你们这样不要脸的!”

    乐队的几个人都给气乐了,“大娘,你这话是不是说反了?我们干活拿钱,天经地义,如果这都叫不要脸,那么你们请我们回来干活却不给钱叫什么?死不要脸?”

    胡老太气的要晕倒,胡家那痴傻四兄弟就站在后面呆呆看着,只有胡三宝一个人面露不虞。

    眼看双方越吵越厉害,秦小兰生怕会打起来,今天怎么说也是她结婚的日子,她不想触霉头,于是连忙站出来,问道:“你们别吵了,到底多少钱,我给!”

    “三块钱!”喜乐队的人一听有人给钱,哪里还理胡老头和胡老太,几人急忙冲到秦小兰跟前,伸手要钱。

    秦小兰从口袋里翻出三块钱,正要递过去,却冷不丁被冲过来的胡老太抢走了。

    “不许给钱!你要是敢给这些人钱,就给我滚回娘家去!”

    “你这个老太婆好没道理,是你们找我们来干活的,凭什么不给钱?”乐队的人简直不敢相信,竟然还有这样的人,难怪这家娶媳妇,整个村子都没几个人来的,这老太婆根本就不可理喻。

    乐队里有个年纪小的,看上去也就十几岁的半大小子,见胡老太抓着钱要往她自己口袋塞,他立即瞅准机会一头撞了上去,将胡老太撞的一个趔趄,手里的钱也掉在了地上,半大小子立刻弯腰捡了起来,其他几个乐队的人见状,急忙收拾东西迅速就走,配合那叫一个默契。

    “狗杂种,你们不得好死!”胡老太追了几步,见人都跑远了,顿时在那捶胸顿足,气的脸都青了。

    乐队的人一溜烟就跑了,胡家这破败的屋子里又安静了下来,胡家那憨傻四兄弟站在那笑,胡三宝脸色很难看,胡老头蹲下在修锄头,秦小兰见胡老太眼神跟淬了毒一样盯着她,心里害怕,下意识往胡三宝身边凑。

    诡异的安静中,胡老太突然发作起来,“啪”一巴掌出其不意就甩在秦小兰脸上,猝不及防之下,秦小兰被打的差点摔倒,吓得拼命护住肚子,泪眼汪汪看向胡三宝,“三宝哥……”

    胡老太见秦小兰被打了竟然还去跟胡三宝抛媚眼,顿时更生气了,伸手又要打秦小兰,嘴里一边还在骂骂咧咧,“个狐媚子东西,这才进门就想着要跟男人告状呐?我告诉你,三宝是我生的,他怎么着都得听我的,我叫他打你,他就不敢不动手!三宝你听见了没有,我叫你打这贱人,你那老比妈不要脸,你也不是个好玩意,要了我们家六十块钱彩礼钱,就你这德性,十块钱都不值!败家娘们,谁允许你拿钱给那几个狗杂种的?你以为钱好赚的吗?我们家娶你是要你来糟蹋钱的吗?”

    “妈,那,那钱是我自己挣的工资……”秦小兰和胡老太加一起今天也就第三次见面,之前胡老太对她都是嘘寒问暖,那叫一个心疼,秦小兰一直以为胡老太是喜欢她的,直到此时,她都没反应过来胡老太为什么会态度大变,还想着是不是胡老太认为她拿了胡三宝的钱,于是急忙想要澄清。

    谁知道这么一说,胡老太又蹦起来了,一脸刻薄地骂道:“小贱人你好意思说那是你挣的?你现在嫁给我儿子了,你说你挣的钱是不是就是三宝的了?三宝是说我生的,他的钱就是我的!所以你就是在糟蹋我的钱!”

    秦小兰被这无耻的逻辑弄的目瞪口呆,却又不知道怎么去反驳。

    “看什么看?我告诉你,秦小兰,你现在可是进了我胡家的门,以后要是再敢有今天这样的事发生,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胡老太说着又要打秦小兰,她今天就是要给秦小兰一个下马威,不然这小蹄子肯定要骑到她头上撒野了。

    “妈,行了行了啊!她还怀着身子呢!别整过分了,”胡三宝不耐烦地扫了眼胡老太,一把拉着秦小兰就往胡家单独给他腾出来的新房里走。

    胡老太一听这话,倒是没再想打秦小兰了,却是满脸鄙视,“呸!不要脸的贱女人,还没结婚就被男人搞大了肚子,要是我,我就一根绳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