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八零好种田_第1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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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节 (第2/3页)

锁上,钥匙就他自己揣着,时间一长,那辆自行车倒像成了李金库自己一人似的了。

    除了这辆自行车,满生产队,就没谁家还有自行车的。这年头农村都是指着那点口粮过日子,谁家还能攒下闲钱买自行车啊?

    没有钱、没有车,李留弟觉得她能倚靠的也就只能11路,她这两条腿了。

    好在记忆里县城她还是经常去的,应该不会迷路。

    周志勋倒是有些惊讶似的,似乎没想到李留弟居然就这么痛快地答应了。

    只是盯了她两眼,就笑了:“我请你坐车,要是你真的把书借出来了,我说不定一高兴还请你吃饭呢!”

    李留弟眨巴了下眼:“你有粮票?”

    这个年代,在外头吃饭可不是你有钱就能吃到的,不管你是买个馒头还是吃碗面条,那都得要粮票。

    不是李留弟瞧不起周志勋,而是在农村就没啥地方去弄粮票去,再说周志勋也就比她大两岁,家里就是有粮票也不该落到他手。

    可她这一问,却像是点着了炮仗,周志勋立刻就炸了,脸一搭连理都不理李留弟。

    没办法,李留弟只能趴桌上把周志勋让她写的那半页字贴描完了,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说是做了她的老师,可周志勋这老师其实也不讲什么课,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淘出来的字贴,又丢给李留弟一只钢笔,每天半页字贴,写完自己走人,要是多问几句,说不定周志勋就要急。

    这样的学习方式和李留弟想的还是有点出入,但几天下来,她倒平和下来,每天那半页字贴都是认认真真的,几乎是十分爱惜地写完。

    上辈子她这个半文盲写的字也是歪歪扭扭的,哪怕是闺女在十岁上都开始笑话她一手狗扒字。现在有机会重新把这笔字好好练练倒是好事。

    想着明天要去做大事,李留弟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拐去知青点,和徐梅借了书包。

    这年头自然没有什么lv、古驰,知青们背的军绿色书包那就是最时髦的包包。

    李玉华一直都想要一个这样的书包,可惜说了一年多,还是只能背她那个用花碎布拼的小书包。

    军绿色的挎包,用的不过是绿色粗帆布,掀盖、带扣是刷了绿漆的铁皮扣,款式嘛,就只有基础款,几乎十几年也没见过改进。

    可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军挎包,不仅仅是时髦,那还是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好像背上它就能高人一等,背着包的人,要用后世的话来说,那大概就是从心理上觉得自己走在时尚最前列的感觉,不亚于背着限量版lv炫耀。

    徐梅倒没有多问,很爽快就出借了书包,还拉着她问这几天都学了什么,李留弟答得有点心不在焉,眼角一直就在偷瞄孙燕的箱子。

    女知青点几间屋,一间屋里大概住了八个女知青,一溜大炕好睡,可衣服日用品就不大好放了。

    又没有衣柜什么的,基本上就都是用箱子装着,条件好的用的是木箱子,条件不好的就用纸箱子装,还有那打从来了就是一个三角兜子的,总之都是放在一处的。

    这屋里的女知青,孙燕和徐梅都是从上海来的,两人的家庭环境应该都是不错。

    徐梅到了之后求着男知青帮着打了个木箱子装东西,而孙燕却一直是用的从上海带来的皮箱。

    这年头的皮箱不用问就知道是真皮而不是革,花纹倒没什么稀奇,可用的皮子是真材实料,厚厚的皮料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箱子上的金属佩件大概孙燕也是经常用油擦的,亮晶晶的晃眼睛,一看就知道是孙燕的皮箱。

    那本手抄本就被李留弟压在了皮箱下面,李留弟这么看也看不到个究竟,只是觉得那皮箱看着好像没动过地方,那就是说手抄本仍然压在下面呢,只是还能放几天就不知道了。

    咬了咬唇,李留弟更觉得明天的事儿一定得办成了,不知道周志勋会怎么做,可不管怎么着他要出手总比她强。

    说到底,她就算是重活一回,也只是一个没经过大世面的农妇,上辈子也就和邻居吵个架的能耐,要说真的做什么大事,她还真没那经验。

    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好,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手脚麻利地把饭烧上,自己先偷揣了两个烀土豆,也不好往借的书包里揣,直接塞进衣服口袋,烫得直哈气。

    没等白玉凤起来拦她,李留弟就拎了篓子抛下一句去割猪草跑了出去,等白玉凤骂骂咧咧地追出来,人早就已经跑得老远了。

    也不知道周志勋从哪儿找来的印泥,李留弟细看他写的那封介绍信,还真像那回事。

    开头就是:尔河县图书馆,兹有……

    这格式,李留弟倒是见过,一副公事公办,打着官腔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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