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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第2/2页)
枪带棒一讽刺,脸红了又黑,最后挥挥手,满脸不耐烦道:“行了行了,不就复印文件嘛,下次我自己帮你做好了。” 他把王旭打发走后,就坐在念稚的对面看着他吃饭。 念稚:“......” “你不去吃饭?” 费趔:“我爸让我跟着你呀。” 念稚:“吃饭不用跟着我。” 费趔义正言辞:“不行,就算吃饭,你也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念稚:“......” 两人大眼瞪小眼半晌,费趔承认他不会点外卖。 念稚见他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吃,迫于无奈,给他点了外卖。 费趔兴高采烈地等着。他也不知道高兴个什么,在念稚耳边霹雳吧啦地念叨。 除去那些二世祖跋扈嚣张,奢侈浪费,脑回路不正常等缺点外。 念稚对他还算有忍耐度。 好不容易外卖来了,费趔外卖盒子一掀开。 又盖上了。 念稚:“怎么了?” 费趔:“我不想吃。” 念稚:“那你自己出去吃吧。” 费趔有点心动,“你不跟我去吗?” 念稚摇头:“下午两点开庭,我吃完饭就走。” 费趔:“去法院开庭吗?” 念稚点头:“嗯。” 费趔:“我还没去过法院。” 念稚:“你当是逛商场呀!” 费趔:“那当然不一样,商场我早逛够了。” 念稚:“......” 最后,费趔没吃饭,就跟着念稚去开庭了。 下午的庭审是个专利技术侵权的案子,简单说,就是铭生科技的一个专利技术被对方告侵权。 根据专利申请日期来看,对方的专利申请日期确实在铭生科技之前。 这个案子没什么悬念,念稚对于侵权这一块没有什么可提供证据,所以没有否认,只对赔偿数额这一块跟法官据理力争。 哪知道,费趔在旁边的被告席上听着听着,差点跟对方律师打起来。 于是发生了以下对话: 对方律师:根据专利申请日期,还有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显示,我方专利权获得在先,且铭生科技没有我方授权,擅自使用该专利技术,因此请求法官判决铭生科技侵权,并以实际获利赔偿我方损失。 费趔:你胡说,这个技术是我们公司独立研发的,科研投资几百万,怎么可能侵权你们的技术,你要再敢胡说看我不教训你。 ...... 好不容易等到开庭结束。 费趔:“刚才在法庭上你为什么拉着我不让我说话?” 念稚:“我再不拉着你,你就被法警叉出去了。” 费趔;“他敢!” 念稚回头,看着他,毫不客气地问:“要不你下次试试?” 费趔摸了摸鼻子不说话,不过气焰还是很嚣张。 念稚:“我不是不让你说,万事靠证据说话,我们需要证据证明我们没有侵权,你明白吗?” 费趔:“技术就是我们公司的,需要证明什么,明明他们才是窃取的。” 念稚一点都不意外费趔的反应,大概一两句话很难把举证责任,案子胜诉需要证据链解释给他听。 ** 好不容易等到下班,没等费趔发现,念稚提上包回家。 没想到今天费宸回来的早。 念稚:“你今天回来好早呀。” 费宸将六哥的球砸在地上,谈了两下:“嗯,晚上跟我出去一趟。” 念稚点头,又问:“去哪里呀?” 费宸:“见个人。” 念稚没多问,于是哦了一声,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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