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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第1/2页)
听约翰森这样夸奖自己的女儿,迟骋彦还有些不好意思了。 哈哈,自己的女儿是谁?能是一般人可以比的吗?当然会是不可限量的那一颗明星啊! “其实她是我的女儿,我们这次来就是为了她的事。”迟骋彦说道。 “哦?”听他这么一说,约翰森装作很惊讶的样子,“可以多跟我说一说关于令爱的事吗?” 这还是头一次有人主动问自己闺女的事情。 要提起自己这个宝贝女儿,那迟骋彦可真的是有不少的话要多了,从小到大,有关她的荣誉他能如数家珍地全部说一遍。 既然他这么有兴趣,刚好,就好好地跟他说道说道! “从哪里开始说呢?”喝了一口红酒,老爸脸上一下子酝酿出了几十年后才有的沧桑。 “从哪说都行。” 迟骋彦:“那就从头说吧,从她高中上学的时候开始说。” 约翰森:???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中期考研答辩通过啦!撒红包撒红包! 凡是留言的小天使都有红包拿!给你们分分喜气! (づ ̄ 3 ̄)づ 第97章 那一餐午饭,是迟骋彦和外人吃过最轻松的一顿饭,对约翰森来讲,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紧张。 自在、随意,用这两个词来形容他们两个人的心情最合适。 迟骋彦和约翰森虽然年龄相仿,但事业却是在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 提到商业工作,约翰森插不上嘴;说到艺术造诣,迟骋彦沉默不言。按理说,在两个世界里的人是找不到任何话题可以谈下去的,可他们之间就好像是个意外。 “哈哈,别说您女儿了,我儿子也叛逆的很,前两年离开家后,怎么都不肯回来。” “嚯!男孩子啊,还是到处跑跑好,多见见世面对眼界也有帮助,但女儿最好还是在身边。” 提到儿子女儿,可以聊的话题量迅速攀升。同样身为父亲,心里对子女的担心几乎都差不多,没说几句就能聊到对方的心坎里。 连续几杯红酒下肚,两人之间的距离感又减少了许多。言语间,宛如是多年未见的老友,说不了几句话,都会同时爆发出一阵愉悦的笑声。 “怎么样?今天的这顿饭吃的还好吗?”擦拭着嘴角的酒渍,约翰森关心道。 “真的每一道菜都是我爱吃的,改天您来华国,让我也请您吃一顿好的!”放下手里的酒杯,迟骋彦突然又想到了刚才约翰森嘴里的儿子,这才又接了上去,“带上您儿子和爱人一起吧,咱们两家好好吃顿饭。” 到底还是商人,刚才吃饭的功夫,迟骋彦这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 一直听约翰森提到自己的儿子,字里行间能够听得出他的儿子是个探险心重、又富有责任感的人,和其他那些忙着工作的小白领完全不同。 还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没有问他的名字,但既然有像约翰森这样优秀的父亲,他的儿子一定也不会太差! 要是自己的宝贝女儿能见到他儿子,说不定还会被他的优秀吸引。 到时候,贺琰又是who? 贺琰?贺先生? 就在那么一瞬间,迟骋彦脑子里的那一根弦突然崩了一下。这两个人都是姓贺,而且贺琰听说他家就是米国的,会不会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 “您知道贺琰吗?”迟骋彦问了一句。 皱了下眉,约翰森转了转眼睛,假装在闹脑海里搜索着这个名字:“贺琰?嘶……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们都姓贺又都在米国,说不定会认识。” 尴尬地抿了口杯里的红酒,他的眼神一直在面前的盘子上打转。 “不知道您儿子的名字?” “乔纳森。”约翰森回道。 幸好幸好,贺琰和约翰森并没有任何关系。 长舒了一口气,刚才隐藏起来的笑容这才再一次浮现在嘴角:要是宝贝女儿能看上他儿子,就算是远嫁米国,自己心里也……唔,应该会愿意吧。 下午,准备送他们离开的时候,言振国突然叫住了约翰森。趁着迟骋彦接到了家里打来的电话,把他拉到了旁边的屋里。 “言先生,请问,您是有什么事要私下跟我说吗?” 注视着约翰森的眼睛,那一双深邃的瞳孔里装了不少的东西,只可惜,就在刚才那一顿饭的功夫,就已经全都被自己识破了。 “贺琰,是你儿子。” 这是个肯定句,因为言振国可以肯定贺琰的身份。 光是从两个人说话的方式和对人的态度,就已经有几分的相似,刚才和迟骋彦聊天的时候,有关自己儿子的信息几乎每一项都和言振国所认识的贺琰相匹配。 包括刚才约翰森的回答,他也没有否认和贺琰的关系,只是说了儿子的外文名字。 迟骋彦一门心思只想着自己的女儿,哪里会注意约翰森说话时的细节? 乔纳森=贺琰 言振国可以给自己的猜想打包票。 “还是言先生是明白人。”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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