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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节 (第1/2页)
况且,这年头,只有住在城里,家境富裕的人家,才有机会,有财力供孩子去学个钢琴小提琴什么的。 所以这个时候会弹钢琴,而且家里还有钢琴的,那是一种很高大上的所在啊! 小池弹的这架钢琴整体黑色,样子中规中矩,于青不懂钢琴,看不出什么道道来,就觉得琴身烤漆光滑可鉴,看得出平时保养的很精心,牌子是一行描着金边的字母,略有掉色,拼一下的话,估计是“海玆曼”? 小池两手轻抚过一遍琴键,琴声叮咚,估计已经找回了感觉,拧头问她:“想听什么?” 吆喝,这口气还真不小。 “嗯,”她说,“那就来一曲郎朗的《野蜂飞舞》吧。” “……” 她乐,往他身上一歪:“行了,不难为你。那就《致爱丽丝》吧。” 正文 第227章孔雀开屏 于青选择《致爱丽丝》,倒不是她多喜欢这曲子,而是因为这曲子够有名,技巧也够浅显,是钢琴初学者的必备曲目。 她不会说,上辈子,她和陈曦结婚后,对门的邻居家装的电子门铃就是这首致爱丽丝,所以几乎每天都要听个n回。 不过,纵是再悠扬的曲调,简化成简单的电子音符后,也会变得单调而刺耳。 于青每天都受其荼毒,实在是对大师贝多芬的这首世界名曲也变得彻底无爱起来。 不过,此刻,情况却有所改变。 许起初还有些生疏,一开始小池弹的很慢,曲子前部分的明媚清朗,在他指尖下多出了些柔情四溢,行至中后段,手法变得娴熟,节奏感明显加强——于青几乎发了呆,就见眼前弹琴的少年随随便便挽着两边的袖子,平时总是握笔和抓球的两只大手,手指的挪动并不夸张,也绝无像钢琴家郎朗那样一弹起琴来就要摇头晃脑、沉浸其中。 他手指修长,骨节清癯,眼神下垂,注意力全部凝聚在十个指尖之上,有一种十分专注的美感,窗外春日温暖,花香正浓,悠扬的乐声如清风徐来,浅浅拂动了他纤长的睫。 音符渐歇,高大的少年深吸一口气,放松下来,伸握了下十指,扭头对她不好意思的笑:“太久不弹,手都生了。” 于青摇摇头,他弹的慢,却极认真,而且她相信这绝不是他十多年后第一次再摸琴键,私底下一定有偷偷练过。 否则,不会如此流畅。 她伸手圈住他的脖子,下巴抵去他的肩膀:“为什么今天这么好,要弹琴给我听?” 他有点脸红起来,摸着头发:“就、就是,想弹给你听。” 她手指头不客气的戳他的脸,语声亲昵:“你说,你像不像孔雀?” 他抓住她圈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大拇指摩挲着她手腕的皮肤,有点奇怪:“孔雀?” “就是雄孔雀呀,你没看赵忠祥的动物世界嘛,”于青一本正经跟他科普,“一到求偶季,这雄孔雀就花枝招展的翘着尾巴在母孔雀跟前蹦跶,使出浑身十八般武艺,就为了博得芳心,好让母孔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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