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刀_第17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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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4节 (第3/3页)

将头轻轻放在他肩膀上,侧头轻轻一笑,道:“师父,我们该回家了。”

    那双眼里映有华阳暖日,驱走了冷夜刀锋的寒凉透骨,稳住叶浮生半世飘摇的风雨行舟。

    你心安处,是我一生所归。

    注:改自白居易《初出城留别》:“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

    青山荒冢说:

    赶在双十一前完成了这一章,至此,《封刀》正文完结,番外不定期陆续补充。

    写到这一章感慨良多,然而现在匆匆之下语不成熟,只能暂时简单感谢一下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喜爱,没有你们,这便是一本孤独的书。

    感谢,鞠躬。

    第212章 番外四(上)·物是人非事事休

    一、

    慕清商来的那一日,秋风乍起,吹落了满树枯叶纷扬如雨。

    赫连御在那棵将死的树下看着他,如望谪仙人。

    院子里面躺着一只死狗,跪着一排人,其中锦帽貂裘的少年满脸不服气,却被赫连绝的手掌用力压住,一声也不敢吭。

    他是赫连绝的幺子,名唤赫连钊,娘是妾室,死的又早,因此从小就学会了欺软怕硬,在父兄面前乖顺得像摇尾巴的狗,背地里就狗仗人势,赫连家旁系子弟里没几个敢惹他,毕竟跟人结仇还能报复,被狗咬了难道还能咬回去?

    没人搭理他,赫连钊也惯会给自己找乐子,养了好几只恶犬,纵其伤人赏乐,专挑家族里没名没分的几个野种和下人动手,其中被他盯得最紧的就是赫连御。

    赫连御他娘据说是个犯了大错的贱婢,沦为辗转众人的玩物,后来生了这没爹的儿子便血崩而死。按理说这样的小野种早该被丢去喂狗,偏偏赫连绝不仅把他留下,还给了他一个名字。

    野种无名无姓,赫连御却有了正经名字,哪怕半点倚仗也没有,到底是挂上了赫连家的谱,算是赫连钊半个弟弟,去叫他膈应得很。

    赫连御是被一个舞姬养大的,她名叫腊梅,是被掳来的中原女子,年轻时为了固宠保命,每每怀了孩子便灌了藏红花打掉,到如今色衰爱弛膝下无儿,因着曾跟赫连御生母梓颜有姐妹之情,便承了她临终的请求,把这个孩子认了下来。

    她现在不得宠爱,日子反倒要比被冷待于后院的姬妾好过,在偏房里做着粗使奴婢,磕磕绊绊地把赫连御拉扯到了十岁。

    赫连御从小懂事,知道自己不受人待见,也就很少出门讨嫌,成日里乖乖跟着腊梅干活,直到两个月前腊梅因为失手砸碎了夫人心爱的紫砂茶壶,被打断了一条腿,不得不在屋子里养伤,他这才踏出小院子,帮着一些丫鬟仆人捡豆子擦板凳,每天换来点剩饭剩菜果腹。

    他长得讨人喜欢,也乖巧得不像孩子,本来不该惹上是非,偏偏运气不好,遇到了赫连钊,这家伙平日里低伏做小,就惯会拿人出气,那天正赶上心情不好,就叫人把赫连御揍了一顿,本来这事儿就差不多了,却半路被路过的赫连麒叫了停。

    赫连麒这人说不上好心坏心,只是觉得那不争气的弟弟跟一个小孩儿较劲着实丢脸,训斥了赫连钊一顿,就把赫连御给放跑了。这样一来,赫连钊就像被抢了rou骨头的狗,每天都要来咬赫连御一回。

    他把手里一碗热汤倒在赫连御头上,小孩皮肤本来就细,当下就被烫红一大块,痛得哭叫起来,赫连钊越听越满意,抬手给了他两耳光,说:“再哭大声点儿,把我听笑了就放过你。”

    赫连御扯着嗓子嚎了好一阵,喉咙里都是血气,他才大发慈悲,把碗里剩下的一块rou骨头往地上一扔,他带来的那条大黑狗顿时两眼放光地扑过去啃,赫连钊拍拍小孩的脸,道:“今天厨房没剩饭了,去,从它嘴里把rou抢回来,不然你就等饿吧。”

    赫连御看了看膘肥体壮的大黑狗,又想想自己的小身板儿,于是瘫在地上没动,赫连钊又踢他一脚:“还不快去?你抢赢了,我给你娘请个大夫。”

    所谓的娘自然不是生下他就撒手人寰的梓颜,而是照顾了他六年的腊梅。赫连御犹豫了一下,眼看那骨头都要被吞下去了,终于咬咬牙,扑了上去。

    狗向来护食,更何况是到了嘴里的rou?一人一狗当即滚成了一团,赫连御把吃奶的劲都拿了出来,死命去掰狗嘴,把小小的手伸进去掏那块骨头,犬牙咬在他手上,血腥刺激了狼犬凶性,陡然暴起将他扑倒在地,张口就去咬他喉咙。

    赫连钊年纪不大,但颇有几分狠毒,见状没叫人去拦,反而哈哈大笑,赫连御的胳膊挡住了狗嘴,犬牙陷进血rou里,简直要活活从他手臂上咬块rou下来。

    小孩儿吓得哭都忘记了,只能死命推搡,一名少女忍不住开口道:“钊弟,不如就算了吧?”

    “大哥说了,男子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既然说了话,哪能这么算了?”赫连钊鼻孔朝天哼了一声,余光扫过他们,“今天这事儿,谁敢告诉我大哥,我跟他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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