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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节 (第3/3页)
“大鸟,你为什么不去当鸟啊,为什么当人啊,当人多累啊?” 李慕发现他还是逃不出去,想着也不能一直这样闹腾下去了,就开始他最擅长的本事了,那就是忽悠了,李慕的嘴巴多厉害啊,不要看他才五岁,脑瓜子灵的很,很多大人都被他带沟里去了。 他此时就坐在沈铃铛的旁边,靠在她的身边,也不说她丑八怪了。 “做鸟有什么好的,哪有做人来的舒服啊,做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沈铃铛后来想了想,她说的好像也不对啊,做人貌似也要遵循社会制度,也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做人有什么好啊,又不能飞,做鸟能飞呢。对了,做人还要自己花钱买房子,房子很贵的你知道吧,我听晃晃说他家里,就是因为他爸买不起房子,她妈就和别的男人跑了,离婚了,也不要他了。” 沈铃铛愣了一下:“那能怪谁,还不是那男人没用,连个房子都买不起了,买不起还娶什么媳妇啊,娶了媳妇还生孩子了,没房子就敢生孩子了,也是心大啊。” 沈铃铛如今对这个社会的法则也算是了解了,虽说她是恶灵,到底还是女体,对于这个社会上面对女性的不公平,也是看不惯的。这个社会啊,对女人要求真的是太高了。 说什么女人结婚要房子什么的,搞得好像男人就不住一样,再说在华夏又有几个男人能全款买房子的,好多男人以为自己出了一个房子,就可以当大爷了。也就是说,很多男人也就出了一个房租的钱,他们对女人的要求可高了,生儿育女,还要伺候他们吃喝。华夏某些男人,觉得自己太拽了,这要是在他们鸟族早就被踢出去了。 如今华夏女的也能赚钱,出去租个房子,还不用伺候臭男人,也不用受生育之苦,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怪不得现在好多女的不愿意结婚,遇不到好的结婚还不如不结呢。 “嗯啊,我觉得小jiejie你说的很对啊,我也觉得好多男人不好,但是我不是啊,我是好男人的,我很尊重女孩子的哦。” 李慕在这个时候果断的推销了一下自己,沈铃铛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了。 “你们为什么要把我抓起来啊?难道是因为我长得太好看了?你们想要卖了我,还是绑架我?” 李慕直接切入主题了。 沈铃铛又扫了他一眼:“都不是。我问你,你觉得刚才那个男人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沈铃铛不自信了,最近她总是怀疑李博文和陈瑶两个人有染。陈瑶和李博文虽然双双否认了,可是越是这样,沈铃铛就越是怀疑。她觉得李博文应该会喜欢陈瑶那种个性十足的女人。 “啊,你们是情侣吗?看不出来,你更像他的仆人!” 这是李慕的真实感受,倒是没有多添加什么感□□彩。 他这话一说出去,沈铃铛的脸色果然就变了。 “连你都看出来了,连你也这么的想,是啊,哥哥早就不爱我了。他也许早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他开始厌弃我了。我是他的仆人,那我会不会和王婆子的下场一样,他利用完了我,就会将我弄死,我……” 沈铃铛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她感觉到全身都冰冷起来了。 沈铃铛是知道王婆子已经不在世的,她也知道王婆子是可以和;李博文一样可以永生的,可以长生不死的。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上能让王婆子去死的那个人,只有李博文了。 沈铃铛不知道的是,王婆子是自己寻死的,她觉得太孤独了,长生不死有时候不见得是一件好事情,有时候可以死,也是一种选择了,连死都不能,那真的是无尽的悲凉。 但是在沈铃铛的意思里面,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式,那就是李博文要了王婆子的命,飞鸟尽良弓藏,在她看来,那就是王婆子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被李博文一脚给踢开了,她害怕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 “绵绵的电话打不通啊,也不在家里,能去什么地方呢?” 丁茜她们一伙人来到了绵绵的住处,发现她不在家里。颜衡正好也来了,就帮他们将门打开了,颜衡一直都是有绵绵家里的钥匙的,一行人就进去了。 “什么李慕不见了?这怎么可能?谁不要命了,把李慕给拐跑了,那孩子就是人精。”颜衡在心里给那人默默的点蜡,他们是不知道李慕是有多么的难带了。 而且李慕都已经急事了,还识字了,从小就和秦绵绵走南闯北的,最重要的是李慕的爸爸不一样啊,未来航母舰长啊,华夏不可能让他丢孩子的,肯定帮他将李慕给找到了。 华夏这个国家是大国,有很多的优点当然也有很多的弊端,这都不能规避的。像李慕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丢孩子的。颜衡是十分有信心,那就是李慕早晚都会被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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